根据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的通知,预测12月28日-31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PM2.5污染浓度将持续升高,沙坪坝区发生重污染的风险极大。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按照《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沙坪坝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沙坪坝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决定发布沙坪坝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从12月28日零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具体响应措施如下。
一、控制措施
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货物错峰运输等措施。
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增加路检、抽检数量和频率,严查冒黑烟车辆及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行为。限行区域内全天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暂停使用装载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加大对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汽修喷涂作业、干洗行业等生活源的检查力度。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二、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及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
全区各级学校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
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加强呼吸系统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治疗。
三、参与性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节能减排,冬季适当调低空调室内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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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辑:罗 飞
审 核:冯 剑
责 编:刘 柳
编 辑:何远征
来 源:沙坪坝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