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潇 通讯员 霍青华 赵光鹏
2023年12月19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试点工作”验收会。会上,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综合评议、质询讨论等环节,一致同意菏泽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试点工作通过验收,得到专家组一致肯定。
制度规范化,织密四级服务网络。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度重视,成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试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并在巨野县、东明县、曹县、单县、定陶区、郓城县等县区全面开展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要求,实现目录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事项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力构建市、县、镇、村,农村集体产权公共资源交易“四级联动,一网运行”。
管理多元化,规范交易运行机制。立足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菏泽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我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经营水平。同时,根据菏泽市农村集体产权项目交易情况,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运行,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落实标准化,优化平台服务功能。紧紧围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服务的性质定位和现实需求,加强交易体系顶层设计。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对接使用省中心农村“三资”系统,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既能实现交易全程公开、网上留痕、过程追溯,又能打破地域、人员和时间的限制,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通过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盘活农村集体产权要素,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公共资源交易力量。
截至目前,全市已进场交易项目11宗,交易额170.47万元。下一步,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此次试点工作通过验收为契机,强化担当、勇于作为,将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创新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为全省农村集体产权规范化交易、基层农村产权市场化配置工作贡献能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奋力写好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公共资源”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