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
12月28日12时起柳州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当天,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已通过其官网官微等渠道发布公告,提醒广大民众及社会各界关注,同时对相关行业做了具体作业要求。
公告称,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2023年12月28日至30日,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计持续高于100,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PM10。该市决定于2023年12月28日12时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昨日12时,今年第二次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拉响,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县区、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污染天气。响应状态预计会持续至31日。
受北方区域性重污染气团传输和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柳州市12月27日已发生轻度污染,28日至30日,该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计持续高于100,首要污染物为 PM2.5和PM10,已达到《柳州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黄色预警(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预警响应期间,柳州市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工作职责,从工业企业应急减排、秸秆露天禁烧、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增加道路冲洗频次等多方面进行管控。
污染天气可能会对市民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该市生态环境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发现大气污染行为,市民朋友可通过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