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多地发布通知,明确中小学寒假时间,以及期末考试相关安排。
郑州
1月4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郑州市中小学放假时间已经确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于2024年2月2日始,2月25日止,2月26日学生正常上课;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寒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郑州地方高校的假期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郑州市属职业学校寒假起止时间,由各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要科学组织期末考试,规范考试命题,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考试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
同时,各中小学要统筹假期作业总量,探索布置分时段作业,定期开展跟踪指导,更好发挥作业育人效能;创新作业类型,科学合理布置书面、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各学校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合理作息,加强体育锻炼,适当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积极参与劳动体验、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此外,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家校沟通,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涵盖传染病防控、防火、防溺水、食品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在内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组织人员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日常巡查,确保学校假期安全稳定。要采取部署寒假安全作业、开展安全提醒、走访学生家庭等方式把安全教育从课堂转移到家庭,从校园拓展到校外。
南阳
1月3日,南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就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寒假时间进行了发布。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十九至次年正月十六),2月26日(正月十七)开学;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2月2日至22日(农历腊月廿三至次年正月十三),2月23日(正月十四)开学。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不得随意调整或增减放假时间,确保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到校或通过网络上课、补课,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坚决禁止利用寒假时间超标教学、提前讲授春季学期课程,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市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举报电话:0377-63171278(义务教育学校),0377-63171909(幼儿园、高中),0377-66773169(校外培训机构),0377-63137587(教育乱收费)。
商丘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科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将至。为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健康的假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寒假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定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5日(农历腊月十九至次年正月十六)。
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4年2月3日至2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六)。
全市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统一于2024年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放假、开学。任何学校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提前或延迟。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向社会公示。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寒假期间教职工的休息时间。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本学期收尾工作
各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等工作,有序开展评议考核、校产管理、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学期结束阶段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全面加强安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要深入开展消防、校车、校(园)舍、食品卫生等安全大排查、大整改,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程、“爱心传递 情暖校园”活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要加强学生防火灾、防诈骗、防触电、防网络沉迷、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防烟花爆竹伤人、防滑冰溺水等方面的安全健康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要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居家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要切实加强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封闭管控、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工作;要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制定假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工作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联络畅通。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中职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到校补课或上新课,不得暗示、动员或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教育引导广大在职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自觉遵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不得举办或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校外培训、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四)严格落实“双减”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根据不同学生学业水平差异,科学设计寒假作业,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增强体质健康、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作业,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
(五)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学生阅历、锻造优良品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全面发展等方面,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多读书、读好书,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假期精神生活。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监管工作,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中职学校要引导学生开展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社会访问以及社区服务等有益活动,着力提高中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要开展有效的预防性心理辅导,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特别针对重点关注的学生,要家校协同,做好家访工作。
(六)扎实做好假期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控辍保学政策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法治观念,把“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已复学和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并采取走村入户、家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全力做好辍学和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充分发挥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作用,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群体的寒假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重点帮助和指导。
(七)精心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做好返校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要集中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配电室、在建工地、围墙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工作举措,确保教学计划落实和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要积极与当地新华书店对接,将师生所需要的教材、教辅等学习资料发放到位,确保课前到书。
鹤壁
12月19日,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发布全市中小学寒假时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24年1月29日进入寒假,2月26日开学;普通高中于2024年2月2日进入寒假,2月26日开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全市各小学、初中于2024年1月29日至2月25日放寒假,普通高中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25日放寒假,统一于2月26日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中职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期末总结和假期谋划
各中小学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按时完成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学期教学任务,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复习、评价、考核等收尾工作。要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安排,确保开学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积极对接教材、教辅发放工作,做到课前到书。
(二)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
各中小学要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一系列防滑冰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食品卫生安全、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流行传染病等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关注重点人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沟通合作。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活动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培训。各县区要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要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总量,倡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学习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重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等监管工作,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班,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任何学校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各县区教体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
(五)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各县区、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配电室、在建工地、围墙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校内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严防学校发生失火、被盗和公物损坏事件,确保学校假期安全。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准确上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濮阳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加强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起止时间
(一)义务教育学校放寒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七)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二)普通高中放寒假时间:2024年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月25日(农历正月十六)。
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当地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方可调整。民办中小学放寒假时间统一按照公办中小学放假时间执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统筹安排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积极调整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学期教学任务。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复习、教学质量监测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收尾工作,规范命题办法,提高命题质量,合理控制命题难度,稳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改革。教学质量监测结果要以等级呈现,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在家长群传播。要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精心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教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积极做好教材发放工作,做到课前到书。
(二)强化师生寒假安全教育管理。各中小学要强化安全意识,切实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足做细做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教育发展大局稳定。针对寒假期间易发多发事故,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开展防欺凌、防诈骗、防伤害、防滑冰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流行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关注重点人群,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沟通合作。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和提醒家长全面履行监护责任,高度关注学生假期安全,严防发生各类意外伤害事故。
(三)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活动。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不得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要统筹控制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科学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倡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假期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健康成长,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学习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用眼卫生、文明绿色上网,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注重家庭教育,督促家长指导孩子规范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预防沉迷网络,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做好假期学生作业、睡眠、读物等方面监管工作,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坚持让孩子每天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四)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要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切实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规培训行为。要多种方式引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要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环境。严禁学校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任何学校和老师都不得组织或者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要以书面告知、信息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再提醒、再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同时要加强资金风险和安全防护意识,家长要做到不组织、不参与违规违法学科类培训,不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不让子女参加各类培训、辅导活动。
(五)严查有偿补课现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我市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要加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对有偿补课行为,各级教育部门都要保持零容忍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做好校园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设立专用值班电话,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坚守岗位。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配电室、在建工地、围墙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紧盯风险点,牢守关键处,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深挖细查安全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校内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严防学校发生失火、被盗和公物损坏事件。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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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教育厅、郑州教育、南阳发布、商丘日报、鹤壁市教育体育局、濮阳教育、驻马店日报等
监审:屈芳
审核:屈晓妍
责编:张远 赵霄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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