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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先进典型经验八:平顶山市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

   日期:2024-01-04 20:00:0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6    评论:0    

原标题:【新时代“枫桥经验”河南实践】先进典型经验八:平顶山市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

2023年12月21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表扬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零”创建工作先进典型的决定》,并为受表扬单位颁奖。12月26日起,“中原盾”刊登相关先进典型经验,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扎实推进“四治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河南、法治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平顶山市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

创新“三式促三链”提升诉源治理实效

平顶山市叶县法院三常路法庭,探索推出“诉源治理工作站+共建单位+法庭”多主体综合治理新模式,2022年新受理案件同比下降30.65%,2023年以来新受理案件同比下降9.44%,诉源治理效能日渐显现。

一、组建“融合式”工作站,夯实责任链。成立叶邑镇诉源治理工作站,由三常路法庭法官任工作站主任,镇政府政法委员任指导员,协调联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坚持两个“请进来”,平衡化解纠纷的供与求。一是请进来多元解纷人才,扩充调解力量。工作站已覆盖叶县南部5个乡镇170余个行政村,吸纳专职调解员10名,兼职调解员870余名,另邀请350余名廉情监督员协助指导,构建了全覆盖、无死角的基层治理网络。二是请进来矛盾纠纷当事人,满足解纷需求。以“查明情况—法理疏导—调执接力—跟踪回访—类化归档”五步法定分止争,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摸清矛盾原因,分类对接;法官、专职调解员、村组干部走村人户先释法讲理,将纠纷化解于未发、微发之时;再以履行期限为限设置工作日志提醒,督促履行;最后,将易发频发的矛盾类型记录归类,针对不同类型制定解决措施,定期到村组开展以案释法。一个“走出去”,融合防范成讼的法与情。每月至少一次走访排查,聆听民情民意,重大节日到帮扶群众家中家访,增强群众信赖。全面推进“无讼乡村”建设,设立调解辅导专区,选取有法治基础的村作为示范村,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对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指导,努力形成“发展一个,培养一片”的示范效应。

二、凝聚“嵌入式”共建单位,打造联动链。党建联建共促法建。积极探索“党建+红色文化+法治服务”新模式,法庭与辖区内革命老区的村党组织进行联建,指引村委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共11项。集思广益共谋良策。共建单位就土地纠纷不易化解等难点,形成矛盾风险台账,将台账与工作站、法庭进行共享,2023年开展主题研讨联会11次,征集意见100余条,预防化解风险33件次。

三、坚持“浸润式”审判,延伸服务链。以司法服务进家门的“浸润式”审判模式,为纠纷化解提供司法供给侧保障。贯通审判流程,抓实质效提升。探索实施“调、立、审、执、访”一体解纷新模式,坚持将调解融合在诉前、诉中、判后;将立案落实到“一次立”“马上立”“上门立”;将审判落实到高质与高效上;将执行落实到可履行与易履行上;将信访案(事)件落实到释法息访上。实现引领示范,完善巡回机制。针对赡养等纠纷,把“法庭搬进村”,邀请工作站、村委等工作人员旁听,将案件审判与纠纷示范相衔接。

(文:荆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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