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副主任高广成直接或间接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56.0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任职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财产损失1035.6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月10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6年,被告人高广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业务、资金借贷、人事招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56.0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高广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至案发时尚有400.511336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数额巨大;2015年,被告人高广成任职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财产损失1035.6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2016年8月,被告人高广成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广成出生于1964年1月,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工业财务会计专业,曾在徽商银行有过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2021年10月,高广成出任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的任职资格被监管核准。
2023年1月10日,高广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来源:科技金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