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原有祠堂被征收,需要易地新建的;
2.原有祠堂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或处在易发自然灾害的区域,需要新建、改建的;
3.原有祠堂经安全鉴定属于D级危险房屋,需要改建的;
4.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不予批准建设的情形
1.个人申请建设祠堂的;
2.原已有祠堂并可以使用的;
3.建设选址不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4.违规占用农用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
5.没有经过村(居)民集体民主协商同意的;
6.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申请审批流程
1.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祠堂建设单位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并说明设计、选址、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设类型(新建或改建)和资金来源等情况,申请资料须一并提交祠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事项进行核实,并在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和人口集中处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报送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3.审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在10日之内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调查审核,对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县自然资源局。
4.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受理后,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查,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到现场实地踏勘,核实占地地类、土地权属、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出具审查意见(含用地红线图)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批准书。如占用农用地,则须先向省、市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
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集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
||||||
项目名称 |
||||||
申请用地单位信息 |
名 称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现有建筑情况(新建无需填写) |
用地面积 |
m2 |
建筑占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m2 |
层数 |
层 |
高度 |
米 |
|||
拟申请建设类型 |
1.新建 2.原址改建 3.维修加固 |
|||||
拟申请建设情况 |
用地面积 |
m2 |
建筑占地面积 |
m2 |
建筑面积 |
m2 |
层数 |
层 |
高度 |
米 |
|||
地址 |
||||||
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地类 |
1.建设用地 2.未利用地 3.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其它 ) |
|||||
是否听取村(居)民意见:1.是 2.否 |
||||||
是否按规定筹措资金:1.是 2.否 |
||||||
申请 理由 |
申请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村民小组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村民委员会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乡镇经办人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乡镇分管领导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宗祠审批流程图
点和
说说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