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举报婚内出轨!
“小三”插足破坏他人婚姻家庭
违背公序良俗
对其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制裁
当然是没有异议的
但!是!
只因怀疑她人是“小三”
就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账号
曝光其照片的行为
千!万!不!可!取!
近日
赣州市寻乌县公安局查处一起
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散布不实信息
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的网络暴力案件
2023年12月底
寻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刘某举报称
有人在某网络社交平台上
公然对她进行侮辱、诽谤
说她是小三
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
陈某在无事实根据的情况下
怀疑刘某是小三,插足婚姻
导致其与丈夫离婚
陈某遂通过自己的网络社交平台账号
曝光“小三”刘某的照片
经批评教育
陈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
侵害了刘某的名誉
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扰
对此
陈某积极赔礼道歉
并主动删除不实信息
目前
寻乌县公安局已依法
对陈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综合赣州公安
来源: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