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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泥头车撞进民房40天仍未拖离!危及周边安全,官方回应

   日期:2024-01-19 14:23:53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2    评论:0    

原标题:东莞泥头车撞进民房40天仍未拖离!危及周边安全,官方回应

去年底,东莞市常平镇一起泥头车撞向民房的事故曾引发关注,然而,至今泥头车仍然斜嵌在被撞房屋一楼,满载泥土的泥头车和受损房屋严重危及周边安全。为何事发已有40多天,事件处理仍未有明显进展?

事发至今已有40多天,涉事泥头车仍滞留现场。

近日,南都记者采访获悉,屋主游先生提出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应重建房屋,且要求住建部门及相关方在对受损房屋进行临时加固、鉴损以及拖离泥头车前,应出具屋主的免责文件材料,“房子是我的,如果处理的过程真的出了问题(坍塌事故),会不会让我负责?”

常平政府回应记者称,专家指出涉事房屋目前没有倒塌风险,涉事车辆一直滞留事故现场,事故责任仍未认定,“业主坚持其诉求,其要求未得到满足情况下,不同意对房屋进行处理。所以,房屋的临时支撑加固工作一直未落实,无法移走车辆”。

1月18日,常平政府方面还表示,将尽快对事故进行定责,临时加固房屋,并让保险公司加强对事故理赔的支持力度。

泥头车嵌入民房逾40天未拖离

根据事发现场监控录像和交警出具的简要案情,2023年12月4日零时26分许,一辆白色小轿车途经东莞常平镇新城大道霞村路口左转弯,导致对向一辆泥头车避让时碰撞路边的楼房、人行道反光柱,造成车辆、楼房、反光柱损坏。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然而,事发至今已有一个多月,泥头车仍然斜嵌在被撞房屋一楼的面包铺门口。

1月16日,南都记者前往现场看到,泥头车车头严重变形,挡风玻璃已脱离车身。被撞房屋一楼面包店的橱窗全部脱落,地上是各式建筑材料碎片,墙上的水泥、木板、金属板和砖头裸露。

租用被撞房屋一楼开设面包店的颜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店内的承重梁被泥头车撞至变形、上下钢筋裸露。他表示,事发当天,保险公司、涉事车主与房东对临时加固方案中的加固费用与支付主体未达成一致,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他们进行过几次协商,但都不顺利,导致事故检测工作无法开展。颜先生还称,11月份的店内营业额总计在13万左右,现在没办法照常营业,本次事故对店铺造成重大损失。

目前,被撞房屋外围已被当地村委用铁护栏围蔽,房东还在建筑外墙挂上警示标语,称房屋有倒塌风险,警示路人及车辆要远离十米。

事故现场被围蔽,但安全风险仍然存在。

因事故车迟迟没有拖走,被撞房屋也没有得到进一步加固,使得周边存在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被撞房屋紧邻常平新城大道,道路单向只有双车道,凸出的车身及车尾阻碍了其中一条车道,同时,泥头车本身还载满泥土,加之被撞房屋损毁,过路行人和车辆经过时都需要小心翼翼。

当天下午临近下班高峰期,因部分道路受阻碍,途经汽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持续出现塞车情况。

屋主认为住建部门不积极处置

为了厘清事故未能进一步处理的原因,南都记者联系上屋主游先生。

根据游先生提供的资料,东莞常平交警大队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知悉泥头车发生交通事故前的车速为46km/h,至于左转白色轿车的车速,因条件不足,鉴定机构无法作出鉴定意见。1月8日,交警部门还向游先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中止告知书”,当中内容显示,因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事实,该事故认定的时限从1月8日至3月8日中止计算。

游先生表示,去年12月7日,事发后他曾与住建部门、交警部门等人员在村委会商谈过处理方法,因房屋有安全风险,在住建部门的要求下,他一家人已经搬离被撞房屋,到外面租房子住。原本每个月收一万多元房租,并以此为生计,现在房租没有了,家也回不去了。

被撞房屋一楼铺面为面包店。

游先生称,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将泥头车装载的泥土卸下,称重确认泥头车是否有超载问题,从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不过,卸泥的话车身重量变轻,车身是否会对房屋造成进一步顶撞,房屋是否会有坍塌风险?我希望镇住建局可以盖公章、出文件,批准并确认这个举措,并明确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与屋主无关,但住建局人员没有出示任何文件资料”。

“房子是我的,如果处理的过程真的出了问题(坍塌事故),会不会让我负责?”游先生称,这是他最担心的点,如今泥头车还一直在这,马路上又人来人往,若房子真的塌了,到底谁负责?

游先生认为,住建部门不肯出具在加固、鉴损过程中屋主的免责文件材料,以致目前泥头车无法拖离现场、安全隐患持续存在、交警方面也无法对肇事车辆的责任进行判定,更使得房屋后续赔偿问题无法进行。

此外,游先生还提出了被撞房屋应由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出资重建的诉求。据了解,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有400多平方米。

政府:业主因诉求未获满足,不同意处理房屋

在与屋主沟通的过程中,南都记者同步向常平镇宣传部门查询事件处理进展。事发至今已有一个多月,目前是否已经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为何泥头车仍未拖离事发现场?

1月17日,常平镇宣传部门就该问题回应称,“由于屋主与相关方对房屋的评估、加固等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涉事车辆一直滞留事故现场,车辆检验鉴定及装载等事故调查工作无法推进,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及相关善后工作。”

常平镇政府方面介绍,事故发生后,东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派专家曾到现场进行了查勘,提出了处理指导意见:1、房屋西南角框架柱受损,房屋其他结构构件没有明显受损迹象,房屋目前没有倒塌风险,可以对房屋受损的框架柱通过加固修缮方式进行处理。2、移除事故车辆和对房屋加固维修前,房屋需要进行临时支撑加固。3、移除事故车辆时应做好措施,防止碰撞受损框架柱,对房屋造成进一步损坏。4、为了及时发现房屋变化,支撑加固施工和移除车辆时,应对房屋进行监测。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

常平镇政府方面称,事发当天,肇事方、保险公司与加固公司就临时支撑加固费用、支付主体等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没有落实临时支撑加固工作。在后续沟通协调过程中,业主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拆除房屋重建,相关重建费用保险公司交村小组或村委会保管,政府部门帮其办理重建手续。保险公司提出,房屋是采用加固修复处理还是拆除重建,必须经鉴定公司鉴定、评估后才能确定,鉴定公司可由业主方面选,房屋在未经鉴定、评估,无法答应业主拆除重建要求。

常平镇政府方面给出的书面回复提到,“业主坚持其诉求,其要求未得到满足情况下,不同意对房屋进行处理。所以,房屋的临时支撑加固工作一直未落实,在房屋未加固情况下,无法移走车辆。”

当地表示将尽快定责并临时加固房屋

对于常平镇政府指出 “其要求未得到满足情况下,不同意对房屋进行处理”的说法,游先生表示不认可。他重申,“我确实有提出重建的诉求,但住建部门目前不肯出具文件免除屋主在前期加固、移走泥头车及鉴损房屋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突然间坍塌)责任,我肯定不同意贸然对房屋进行处理。”

游先生还提出,“这栋房子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重建,在什么条件下不可以重建,希望常平政府给个明确的指引。假如不重建,单单是加固的话,未来如果真的出现坍塌的问题,算谁的?我作为屋主,必然对房屋未来的安全问题担心。”

南都介入采访报道期间,事件出现了新进展。1月18日,游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当日上午,常平政府方面让施工人员卸下涉事泥头车的泥土,拉去过磅,确认是否有超载以判定交通事故责任。

1月18日,政府方面安排人员卸泥。屋主游先生供图

同日,常平镇政府宣传部门告诉记者,当天上午,驻村团队、交警大队、金融办、保险公司进行座谈,明确以下事项:一是由交警大队加快对事故责任认定,明确泥头车、小车各自的责任分担;二是交警大队、住建局要加强与屋主沟通,做通思想工作,劝导屋主同意第三方房屋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开展实地评估鉴定,以便尽快制定临时加固方案。三是保险公司加强对事故理赔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屋主的沟通解释,加快理赔进度。

常平镇政府宣传部门称,目前该镇各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协调此事,尽全力推动各方达成一致,化解矛盾纠纷。

采写:南都记者 黄嘉丰 实习生 金杨

摄影:南都记者 刘媚 (除文中已标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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