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核定,2023年,江苏省扬州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88元,同比增长7.4%,快于经济增长,高于全省平均增幅0.4个百分点,列全省第4位。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466元,同比增长12.3%,高于城镇居民增幅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5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位。
过去的一年,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扬州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及早谋划,会同发改、人社等部门,细化制定全年农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形成部门合力。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扬州调查队开展收入调查,拟定合作清单,明确时间节点,跟踪了解夏粮、生猪家禽、蔬菜水产等农业生产情况,收集各类强农惠农政策,为江苏调查总队增收评估提供丰富的政策及效果数据支撑。督促各县市区从增加农民经营净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四方面入手,创新增收举措,探索富民新路,选树增收典型,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不断努力,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全年扬州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1.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达1.80,低于省均2.07,较上年收窄0.03,城乡收入相对差距延续了持续缩小的良好态势。(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