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中原盾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河南实践”专栏,集中展示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三零”创建,扎实推进“四治融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平安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
“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再增120个
近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决定,命名120个司法所为2023年“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609个司法所为2023年“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2023年,省司法厅在对全省枫桥式司法所和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情况调研核查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综合评定,从358个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和665个拟创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中优中选优,决定命名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三官庙司法所等120个司法所为2023年“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航海西路司法所等609个司法所为2023年“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2022年,省司法厅启动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全省2460个司法所全部建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其中“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220个、“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1952个,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做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
(来源:河南日报 记者 徐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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