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进一步推动各地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根据《指南》,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范围,原则上是水体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范围,但群众反映强烈的可不限于上述要求。黑臭水体的评判标准,按照感官判断、公众评议、水质监测三个步骤进行。
《指南》明确,要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整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根据水体用途或者用地分类和污染成因,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严控将水体“一填了之”。
按照《指南》,要建立水体巡查和保洁制度,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鼓励建立农村环境网格员制度,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和保洁水体,如打捞水面垃圾、枯枝败叶等;鼓励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及治理情况、长效管护机制,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公告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向村民公开。还鼓励通过“二维码”扫一扫等手段,畅通群众问题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等,同时将黑臭水体完成治理情况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总台央视记者蒋晓平)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