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月26日电(袁燕飞)日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命名芗城区、宁化县、连江县、福鼎市、南安市、寿宁县等6个县(市、区)为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将获得500万元省级资金激励。
通知指出,希望获评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珍惜荣誉,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不断在“农村公路+”融合发展、管养体系健全、管护成效提升、客货运输便捷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其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吸收、借鉴好的做法经验,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邮政管理、乡村振兴部门工作对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近年来,福建以“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以及“最美乡村‘福’路”评选为抓手,不断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助力乡村振兴。目前,全省累计创建9个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另有9个已入围公示名单),1个全国示范市域、44个省级示范县、246个示范乡,20条最美乡村“福”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