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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中院推出便民新举措设立“联系法官收转材料”窗口

   日期:2024-01-29 02:45:5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4    评论:0    

原标题:河南郑州中院推出便民新举措设立“联系法官收转材料”窗口

“您好,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近日,河南郑州某律所的王律师来到郑州中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将一份合同纠纷案件补充材料通过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转交给案件承办法官。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规范接收材料并登记流转交办。当天下午,承办法官张磊便给王律师打来电话确认材料已收到,并就有关细节进行了沟通。

“过去,诉讼当事人或代理人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时,经常会遇到法官开庭或外出办事,导致联系不上法官,材料难以及时递交,增加诉累。现在有了这个窗口,这些问题都解决了。”郑州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于岸峰说。

(图为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的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

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今年初,河南郑州中院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进一步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渠道,切实解决联系法官难的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图为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联系法官登记表)

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设在郑州中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内,窗口配有专用办公设备,落实专人负责联系法官、办理材料收取事宜。当事人或代理人要求联系法官的,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提供法官的联系方式,并协助联系法官;当事人或代理人要求向承办法官提交材料的,工作人员会联系承办法官,按照承办法官的安排办理;如无法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的,工作人员会联系承办法官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联络员办理,同时指导当事人或代理人填写或代为填写“联络登记表”,承办法官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当事人予以回应。

在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联系法官、材料收转窗口是一项重要司法便民举措,丰富和拓展了法院的一站式服务,目前,窗口日均接待群众100余人次、接收各种材料100余份、联系法官近30人次,更大程度上便利了诉讼群众,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增强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郑州中院将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咨询有人应,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事情有人办”,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便民工作机制,倾力打造具有郑州特色的现代化诉讼服务品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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