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志
近日,媒体报道,1月2日,来自河南的郭女士因不慎摔倒,导致头部受到撞击。她在市里医院做了CT,后被确诊为颞骨骨折。她想回家治疗,带着片子到老家的县城医院后,没想到又让重新做。“检查结果为何不能互认”,这一老话题再次引发网友吐槽。
在大众印象中,医生为患者诊疗、开药等,确实有很强的个人色彩,很难做到标准化。但检查拍片,很多项目本身就是机器操作,人为干预的因素很少,医检互认完全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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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06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就专门发文,推动实施医检互认制度。在2022年3月卫健委发布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到: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全国或本机构所在地区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
但现实中,经过十多年的缓慢推进,医检互认的落地依然不顺利,患者遭遇重复检查的情况还是相当常见。
这里面的确有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不同,诊疗方案不同,所以对检查的细节要求会有分歧,自然会要求重新检查。再比如,有的疾病会随时间推移发生改变,医生为了保险起见,会要求患者再做一次,观察病情的新进展……
但排除这些诊疗技术层面的因素外,那些人为干预少的检查项目,就应该按照规定,做到互认。
一些医院乐此不疲地给患者开检查单,甚至同一个医院的不同科室,都做不到检查互认,无非是利益作祟,想通过多做检查来增加收益。
这不仅是给患者增加负担,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医院明明可以通过医检互认,来压缩患者的就诊时间,现在患者要重复检查,得花时间等待检查结果的出炉,更影响到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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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检查项目虽然可以报销,不是患者全部埋单,但医保报销的最后,还是医保基金为医疗资源的浪费兜底。在多地医保基金吃紧的前提下,重复检查只是肥了医院,其代价是,进一步挤占医保基金中本该用于民众必要诊疗的“救命钱”。
如果说在前些年,信息化、数字化水平有限,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壁垒,检验结果难以互认还情有可原。现在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速,整个医疗系统的数据在逐渐打通。比如在广州,很多医院可以把检验检查结果上传到互认平台,一旦上传,数据不能被篡改,还可以溯源,深受医生和患者好评。
如果医院还是利益导向,一刀切地重复检查,实在说不过去。而医院之所以对互认缺少动力,除了诊疗技术层面的因素外,一方面是因为,医疗器械成本高昂,重复检查可以创造收益;另一方面,现行政策虽然提到要推动互认,但并没有一刀切地强制要求互认。
比如,在上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中,就列明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六种情形。对医院来说,政策口子的存在,无疑给了他们巨大的自由裁量权。
当务之急,是要继续推动医疗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破除医检互认的技术门槛。同时,对详细的实施细则、技术标准进行进一步明确,形成一个清晰的项目目录。哪些项目该互认,哪些项目可以重新检查,以一个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倒逼医院摆脱利益藩篱,真正以患者利益为导向,主动为患者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