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30日消息,山西达鸿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龙泉镇杨家堆村集体土地5.62亩,修建养猪场及办公宿舍,被壶关县自然资源局做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面积2900.86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罚款,共计:16万9782元8角整(¥169782.8元)的处罚决定。
根据公告内容,山西达鸿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龙泉镇杨家堆村集体土地5.62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养猪场及办公宿舍。
山西达鸿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占用土地违规行为。壶关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正版)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五十七条规定,做出了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养猪场和办公宿舍,恢复土地原状,并处以违法占地罚款共计16万9782元8角整(¥169782.8元)的处罚决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