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晋之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办理采伐手续采挖大树,被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处以罚款及责令补种林木的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晋之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左晓旌在没有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安排公司负责机械项目的刘益民组织人员在吉县屯里镇安乐沟岔口村后沟山西省吕梁山国有林管理局屯里林场采挖大树8株。经认定,林木蓄积合计6.8633立方米,林木价值共计人民币38800元。
晋之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构成了非法采伐林木的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晋之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需限期于2024年7月31日前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辽东栎15株、五角枫20株,山丁子5株;并处盗伐林木价值十倍的罚款,即388000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