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6日消息,安顺新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被镇宁县环境保护局罚款人民币2万4000元整(¥24000)。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9日至12日期间,镇宁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该公司位于镇宁自治县江龙镇锦绣村的生猪养殖场现有存栏生猪约1700头,收集沉淀池下方土地上积有大量粪污,2024年1月5日通过靠近养殖场大门收集沉淀池处长约1千米的软管,将粪污排至场外土地40分钟,形成了约30平方米的粪污塘,在附近多个区域的土地上有粪污残留物。
安顺新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构成了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镇宁县环境保护局对安顺新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人民币2万4000元整(¥24000)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