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封市失业保险金调整
开封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予杰)近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开封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144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月增资240元,其中脱贫县(原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原则上为所在省辖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890元/月,兰考县执行此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对河南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1680元/月。开封市社保中心积极主动,第一时间将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调整到位,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来源:开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