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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倒查10年?证监会重磅发声!严打“偷”“骗”,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日期:2024-02-23 22:22:24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5    评论:0    

原标题:IPO倒查10年?证监会重磅发声!严打“偷”“骗”,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周五(2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举行龙年首场线下新闻发布会。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严伯进回应了“IPO倒查十年”的市场传闻。严伯进表示,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证监会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谈及“部分投资者反映一些案件处罚结果过轻”,李明表示,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图片来源:证监会网站

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

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表示,证监会系统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严审核拟上市企业,对违法违规、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严惩不贷,用监管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带病闯关”,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企业上市后,财务真实性仍是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我们综合运用定期报告监管、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循环筛查高风险可疑类公司,发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的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无论是在审的拟上市企业,还是已经上市的企业,无论是什么时候上市的企业,都要受到证监会持续严格监管。”

防范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目前没有IPO倒查10年的安排,媒体出现这方面说法,体现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关心关注。在发行上市监管工作中,我们正在持续加强全链条把关,严审重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我们也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以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回应投资者的关切。

将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

严打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

在回答稽查执法下一步打击操纵市扬、内幕交易方面的主要考虑时,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操纵市场通过人为操控,扭曲股票价格,引发股价暴涨暴跌,误导投资者交易决策,获利离场后,留下“一地鸡毛”,让投资者损失惨重,其实质就是“骗”内幕交易中少数人掌握内幕信息,抢先交易,占有更多获利机会,妄图在“无人察觉”中牟取暴利,其实质就是“偷”。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会破坏以价值投资为导向的市场生态,助长打探消息、投机炒作的恶劣风气,干扰投资者价值判断,形成了脱离基本面“炒差炒烂”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市场定价功能发挥,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一方面,重点惩治关键少数。部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违背忠实义务,利用其身份职位优势,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热点、安排股评、囤积股票、对倒拉抬、抢先交易,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惩。证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与交易监管联动,对相关线索进行增维拓展分析,持续精准高效打击,让敢于以身试法的关键少数受教训、长记性;另一方面,紧盯新型违法案件。及时打击利用新产品、新技术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监管盲区。如某些团伙利用场外个股期权等金融衍生品放大操纵收益,部分人员对LOF基金、可转债等品种实施操纵,目前均已从严查办。近期,还出现部分团伙利用远程操控软件隐藏交易痕迹操纵市场,为快速卖出而清仓式砸盘出货,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证监会已配合公安机关完成收网,后续将推动严肃刑事追责。

案件处罚过轻?

证监会: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针对“部分投资者反映一些案件处罚结果过轻”的说法,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实是投资者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我们从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刑事追责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我会积极推动修订《证券法》,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动《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提高证券犯罪的刑期,加大刑罚处罚力度。”

2020年《证券法》修订后,证券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上限已有大幅提高。对欺诈发行行为,罚款限额从募集资金百分之五,提高到最高可至募集资金的一倍;对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从最高罚款6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交易,从给予违法所得1-5倍罚款,提高至1-10倍罚款。近期按照新《证券法》查处的一批案件,已经充分体现了加大处罚力度的效果,比如奇信股份案,证监会对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和组织指使的实际控制人分别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欺诈发行行为处以4000万元的罚款。

从执法周期来看,目前还处于新旧《证券法》的交替适用期。“我们查处的部分案件,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前,随着这类案件的逐步加快处理完毕,今后将会有更多案件适用新《证券法》,处罚力度会越来越大,违法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强化科技监管应用

对违法违规坚持露头就打

在回答“证监会下一步对加强稽查执法有何考虑与工作安排”时,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净化市场生态、维护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保障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发挥,是稽查执法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沉甸甸的担子,也是前行的动力。当前,资本市场新产品新技术加速演变升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花样翻新,证监会的调查手段、技术急需迭代更新,执法资源存在不足。此外,面对面取证的工作特点,也决定了在执法实践中各种软硬对抗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在现有法律授权有限、手段不足的情况下,甚至还出现了暴力抗法的情况,“比如近期我会在某起案件调查中,当事人不仅拒绝配合调查,还挥拳殴打2名执法人员(其中1名为女干部),分别导致执法人员颈部、面部受伤。这些都是我们面临的执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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