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起诉莫言,指控他涉嫌侮辱英烈美化侵华日军,要求将其封杀。
我还没看到莫言对这事儿发声,倒是看到了胡锡进的反对,他认为这是民粹行为,是断章取义,是扣帽子。然后对方表示,也要起诉老胡。
老胡一向以“中肯”著称,这次尤其中肯。他分析认为,这事儿是个别人用爱国、正能量、政治正确炒作自己,收割民粹资源,最终会只赚不赔。这等于指出了这场所谓的起诉,不过是一场流量生意。
我挺“佩服”这位起诉者的——他确实获得了极大的流量,正朝着稳赚的方向迈进。
但从价值观上讲,我并不支持老胡的“诛心之论”,人家到底是做生意还是真爱国,这很难证实。再说了,“起诉”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没有禁止起诉莫言。
其实,我倒认为既然起诉了莫言,也应该同时起诉出版机构,以及出版机构的管理部门。如果莫言的作品“有毒”,恐怕责任最大的不是莫言,而是允许莫言的作品出版的人和机构——顺着这个思路,被起诉方可能是一个很长的名单。只围猎莫言有点不公平,也显得“格局”不够。
老胡在一篇文章中评价说,类似这种起诉等扣帽子行为,“不利于营造改革开放的大环境”,需要必要的改变。所以,老胡虽然中肯,但是太实用主义了,而且涉嫌否定别人的起诉权,就有点“胡侃”了,只要权利就应该被尊重嘛。
胡侃正是老胡的一个视频栏目的名称,老胡向来以胡侃闻名。就说老胡批评的民粹吧,我觉得老胡从前的一些胡侃内容可能也有过贡献。可能,只是可能,老胡别急。
对这种网上帽子横飞的现状,着急当然可以理解。但具体到这次起诉,我觉得一点都不值当着急,甚至不值当关注,关注就是给人送流量。毕竟,一个人被告上法院,并不代表他就有问题,原告也可能是神经病,上刑场的还有英雄呢。
总之,法律的“判决”才值得关注,法律站在哪一边才重要。看一个时代的优劣,可以通过“法律维护什么”来判断。
所以,现在莫言最好不言,恐怕也只能不言,就等着看下面法律怎么办。
看过西游记的都知道,妖魔在人间横行,往往是天上的神仙没有管好自己的坐骑、童子、宠物等等。唐僧师徒最终能够抵达西天取得真经,根本原因在于上面最终“管住”了自己的坐骑、童子、宠物等等。重要的是,别看它们不入流,能力和能量却很大,经常把齐天大圣搞得灰头土脸。总之,如果大仙们放任不管,唐僧早就被吃掉了。
我常常困惑,天上某些得道成仙的人,连自己的宠物都管不好,经常祸害人间,是怎么好意思位列仙班而且长生不老的呢?而且,每一次他们收回那些“祸害”时,自己连个失职渎职的处分都不领,反而是大大咧咧地接受唐僧的跪谢,然后把唐僧经历的苦难当成勋章发给他们。真是荒唐。
不说西游记了,那毕竟是神话小说,仙界并不讲法治。回到现实中来,现实是法治社会。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有人用法律“讨说法”,我们应该用平常心看待。着急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