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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推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数字化转型

   日期:2024-03-14 00:22:01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2    评论:0    

原标题:11部门:推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数字化转型

中新经纬3月13日电 据“网信中国”微信号13日消息,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要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探索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和跨层级联动机制,做好数字乡村建设整体规划设计,整合用好相关支持政策和现有资源,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政策落实。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培育数字乡村发展良好生态,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探索形成社会多元共建新局面。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积极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本地发展实际,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模式做法,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杜绝“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有力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通过开展第二批试点,探索不同区域条件下数字乡村发展路径和方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发展样板,挖掘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以市或县为单位、按照不同试点类型方向分类开展。

一是领域特色型,包括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6个方向。建设一批智慧农(林、牧、渔)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集成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推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数字化转型。构建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依托互联网的农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集约、高效、精准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传统村落、农耕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挖掘活化和保护利用。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塑造乡村绿色生活。试点地区结合自身需求和特色优势,聚焦某一领域方向开展试点,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典型样板。

二是区域综合型,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4个片区开展综合性试点。试点地区立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经济水平等基础条件,从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等领域中,选择至少3个作为试点主攻方向,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路径模式。

三是机制共建型,包括城乡融合发展、东西部协作2个方向。城乡融合发展方向,以县域为基本单元,以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关键,统筹推进智慧城市与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城乡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产业生态相互促进、数字治理一体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有效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东西部协作方向,围绕数字乡村建设重点领域,探索东西部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的协作模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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