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3月15日(星期五)下午3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李超副主席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证监会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等4项政策文件。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徐想 摄)
文件内容要点如下:
1、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2、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3、对通过离婚、质押平仓、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等方式绕道减持的行为严格监管。
4、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加强监管约束。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5、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升投资者服务能力。
6、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
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
8项政策措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今天,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
一是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二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
三是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从严监管高价超募。
四是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
五是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
六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
七是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
八是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
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
同时,证监会同步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
文件提出了4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推动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业绩穿透、数据真实。加强全方位立体式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