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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已实施,“不告而投”最高罚3万元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消费者积极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日期:2024-03-15 22:40:2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5    评论:0    

原标题:“快递新规”已实施,“不告而投”最高罚3万元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消费者积极监督,维护自身权益

  鲁网3月15日讯(记者 吴英兰)近年来,随着快递行业发展,快递业务增多,快递服务却良莠不齐。鲁网记者调查发现,丢件、假签收、无视消费者投诉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规范行为屡屡发生。

  鲁网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快递”,出现近124万条相关投诉,其中有不少是投诉快递员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入驿站、自提柜,且未有任何电话、短信提醒;更有甚者,快递员因未打通收件人电话便以用户拒收为由,擅自将货物退回。投诉对象涉及申通、中通、韵达、圆通、极兔等多家快递公司。其中申通累计投诉量8万余条,位居投诉榜第一。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快递新规”)已于3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违者处最高3万元罚款。

  “不告而投”引发损失谁负责?

  “从派送到签收没有任何人联系我!”黑猫平台一则用户投诉显示,即便快递新规已实施,明确规定快递员不可擅自将快递放在驿站,但自己近期的两个申通快递还都是被擅自存放在驿站,并未有人联系并征求自己意见。

  然而,黑猫平台另一位投诉者的遭遇更离奇。“我都没有接到任何说要派件的电话,包裹直接给我拒收了。联系客服也一直在推脱,没人处理,申通快递已经很多次这样不处理问题了,包裹到了也没人送。”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像这一类的“不告而投”,甚至“不告拒收”的投诉比比皆是,“快递新规”实施后的相关投诉也不在少数。

  “要是别的快递我也没那么生气,但这是重要文件,快递员轻飘飘的一句忘了就完了,我的损失谁承担。”济南市民周先生向鲁网记者反应,客户通过邮政快递给自己邮寄了一张支票,但十多天过去了,他也迟迟未收到,按捺不住的周先生联系客户,询问对方快件是否已寄出。经此一问,对方也一头雾水,称早已于十几天前就发出了,建议他找一下自己所在区的邮政快递问问情况。

  随后,周先生赶紧找到片区负责送件的邮政快递员,查询后才知道,自己的快递已经在驿站“躺”了十几天了,这期间并未有任何人联系他去取件,这令周先生非常的懊恼。“因为延误了太久,支票早已过期,快递员也是含糊其词,只说可能是当时占线,自己就给放驿站了,后来忘了再电话确认,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记者在黑猫平台看到,大量的投诉至今也无下文。尤其是快件已被签收、但收件人却并没有拿到快件的情况,这些快递能否顺利找回、丢件了又该如何赔偿,消费者迟迟等不来一个说法。

  多方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针对快递行业的乱象问题,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快递行业的监督。在享受快递服务的同时,也要关注自己的权益,对于快递服务中的问题要及时投诉和维权。

  快递业乱象的解决需要消费者、快递公司及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强化快递服务合同意识,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投诉与索赔,必要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权。快递公司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快递服务。监管部门更应加强对快递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此外,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将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方面,将加强与快递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快递企业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另一方面,也将积极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快递行业的改进和发展。

  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营造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快递服务环境,让参与快递业务的各方均能享受到快递便捷所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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