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66 公司简称:平煤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002,668,261.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相关条款,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时,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账户),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以2024年3月11日股本2,449,848,609股为基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9.90元(含税), 共计2,425,350,122.91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59%,未分配部分用于公司的发展。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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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受俄乌等局部地方战争持续打响、全球经济持续放缓、贸易摩擦升级等问题的影响,全球化石能源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需求不断增加下,“兜底”作用日益突出。我国煤炭行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同时,不断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全国原煤产量达46.6亿吨,同比增长2.9%,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全年进口煤炭4.7亿吨,同比增长61.8%,进口量创历史新高。2023年,全国炼焦煤产量约4.9亿吨,同比减少0.4%;累计进口炼焦煤10251.2万吨,同比增长60.6%,大幅高于2022年6383.8万吨的水平。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目前公司资源量近30亿吨,煤种齐全,煤质优异,煤炭产品分为混煤和冶炼精煤,精煤主要为主焦精、1/3焦精和肥精等。公司优质低硫主焦煤极具规模优势和品质优势,处于市场龙头地位。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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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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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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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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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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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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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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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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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3071万吨,精煤产量完成126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15.61亿元,同比减少1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3亿元,同比减少30.2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达到776.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70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30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境内外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战略,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优化资产债务结构、保障项目建设、开展外部投资等资金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在境内外开展融资业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融资主体、融资规模及资金用途
各种融资业务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
公司拟在境内外开展融资业务,融资总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 亿元(其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
融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偿还到期债务、对外投资、优化财务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市场资金成本状况,并结合公司财务实际,兼顾融资成本与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与方式,密切衔接资金时间节点,着力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实现资产负债的优化匹配。
二、融资品种
本议案所指的融资品种包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和其他融资工具。
本议案所指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中票、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管理的债券品种。
本议案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交易所管理的债券品种。
本议案所指其他融资工具包括:银行借款、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企业债、资产收益权转让融资、债转股基金、定向募集设立产业基金、境外债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融资方式。
三、进行境内外融资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融资业务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公司融资业务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境内外融资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融资主体、融资时机、具体融资数量和方式、协议条款、融资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融资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券上市及上市场所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境内外融资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券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外债券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融资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外债务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
(2)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有关的其他相关事项 。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期限截至2025年4月30日,如果公司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融资业务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融资业务,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融资事项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2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