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黄娜老师
针对“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的三个12-14岁的凶手,网民们强烈呼吁,一定要从重量刑。
然而,即便早在2021年3月,我国刑法修正案就已对刑事责任年龄做了下调——已满12岁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情节严重的,经最高法核准的应该负刑事责任。但可以肯定,这三个恶魔般的少年,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
别说死刑,连无期,也不太会判给未成年人。
就算退一步说,给他们判了无期。要知道,无期也并非直接等同于终身服刑。如果他们进去之后,表现良好,还是可以获得减刑的,但是不得少于13年,至多可能也就二十多年,他们就恢复自由了。
被害者的坟头草三尺高,三个30来岁的壮小伙子,杀过人,竟然回归社会了。
就问你,听到这个觉不觉得害怕?
试想一下那时的情形:等他们出狱时,家人亲朋或许都断了联系,深以为耻。工作肯定也不好找。你觉得他们还能去干什么?
想想是不是很愤怒,很不甘?
但其实,这样的操作,属于当今世界的普遍国情——无论在欧美还是东方,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嫌疑人犯下多么罄竹难书的罪行,只要没成年,就不会被判死刑。
典型的像2012年震惊世界的“德里公交轮奸案”。6名男子当着女医学生乔蒂男友的面,将女子侵犯致濒死边缘。最终乔蒂在艰难的扛了13天后,抱憾离世,年仅23岁。
其中一个施暴者未满18岁,仅仅被判处三年劳教,早已于2015年12月刑满重获自由。
甚至,考虑到该嫌犯的年龄,整个审判和押解过程都没让他露脸,至今公众都不清楚他的长相和真实姓名。
因为,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基本都是下面这些联合国公约的缔约国。所以,在相关立法上,必须有所体现。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六条第五款:对十八岁以下的人所犯的罪,不得判处死刑;对孕妇不得执行死刑。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七条A款:任何儿童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残忍、不人道成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对未满18岁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无释放可能的无期徒刑。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未满18岁少年犯任何罪行不得判以死刑。
目前,大致上,全球只有以下五个国家,未成年人被认作适用死刑。
它们分别是——伊朗、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尼日利亚和也门。
很明显,上述五国,均为深受伊斯兰教法影响的国家。
在这些国家,如果犯下重罪,未满18岁经过高院准许,也可以判处嫌疑人死刑。
但有关审判细节和死刑执行率,还是不太一样的。
先看伊朗。
在伊朗,死刑虽然会被判给未成年人,但真正拉去处死的概率其实并不高。
截止到2021年底,伊朗的死刑名单上,有102人在犯罪发生时都未满18岁。
不过,伊朗最后一次处死未成年人,则是2019年4月,法尔斯省的一所监狱对两名17岁男性处以了绞刑(下图)。
据报道,这两名少年犯因涉嫌强奸和抢劫罪被判死刑。但这些罪行发生在他们15岁的时候。因此,无论是他们本人还是其家人都没有意识到,两个少年犯会真的被执行死刑。自2017年起,这两名男孩一直待在一个儿童管教中心。
没成想,2019年4月24日,他们被转移到阿德拉巴德监狱(Adelabad Prison),并得到了家人的一次探访。第二天,法医就通知家属,这两个少年犯已被处决,并要求他们赶紧来收尸。
这个执行可算是相当出乎意料,以至于被爆出后,无论是伊朗国内还是国际上,都掀起了轩然大波,受到千夫所指。联合国相关组织还专门发表了声明,进行了公开强烈谴责。
由此可见,虽然伊朗确实在坚持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但执行率和执行起来的国内外压力,依旧是不小的。
而且,自2020年起,伊朗还建立了少年法庭制度,目的就是尽量避免对未成年人执行死刑判决。
巴基斯坦也是类似,判了的不见得就一定会执行。很多少年犯就一直被关在监狱里自生自灭,直至被人遗忘。
而且,这些国家针对于女性未成年人嫌犯的死刑判决和执行率,也明显低于男性。
因为,伊斯兰教法有规定,不能处死处女。
再看沙特。
沙特曾经长期属于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坚持教法治国,用一本一千多年前从沙漠里走出的经书,教条的规范管理现代国家和人民的日常生活。
沙里亚法庭遍布全国各地,各种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均要按照古老的伊斯兰教法来惩处和解决,基本不太考虑年龄。
比如,偷盗行为要剁手、婚外情或者私奔的“石刑”处死,甚至男女之间在公共场合说句话,就会被施以鞭刑。
举国上下,教法统治之无孔不入,以至于,沙特王室金枝玉叶的公主和王子皇孙们,也难逃教法极刑处死。比如源于中世纪的“石刑”、“砍头”、”腰斩“等等,非常耸人听闻。
不过,随着思想开化的王储小萨勒曼的掌权,沙特正在不断对内进行着改良,持续出台了很多相对进步的举措。整个沙特的社会保守状态早已大有改观。
比如,这是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议会大厦会议厅,30名女议员正在与120名男同事一起办公。
2018年,沙特允许妇女考驾照和开车后,还特意请来了时尚达人,前国王的女儿海法公主以女司机的形象,高调且隆重地登上Vogue杂志,为广大沙特女司机背书。
这是沙特官方电视台MBC的一个新闻片场。我们看到,唯一戴头巾的是男人。
随着这样的一种“现代文明风”改革,近十年来,沙特基本没有出现过审判和执行未成年人死刑的案例。
况且,富得流油的沙特总共才32万人,教法在民间很具威慑力,犯罪人口原本就不多。
最后是尼日利亚和也门。
这两个国家的共同点是——国家极度贫穷混乱、中央政府缺乏执行力。
所以,这些地方的少年犯,可能根本到不了高院审判那一步,就被教法或者民间私刑给解决了。
伊斯兰教是尼日利亚最主流的信仰,其次为基督教
综合来看,上述五个国家对未成年人实施死刑,很大一部分原因都跟伊斯兰教法有关。因此,它们对于足以处死的“恶劣犯罪”的定义,除了人命相关且犯罪形式极为残忍,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涉及毒品等等,还有一些在咱们看来,或许并不算是特别“罪大恶极”的“犯罪行为”。
比如,已未婚者通奸被4次定罪;男性同性恋行为被4次定罪等等。
2011年,伊朗绞死的两个同性恋男孩,不清楚他们是否同时也犯有其他罪行
总之,当今世界各国在入刑年龄方面,大致上都呈现出了走低的趋势,普遍都不高。
比如,在美国50个州里,有33个州,根本没有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只要犯罪就能被起诉。
美国东北地区的威斯康星州,是美国入刑年龄最高的地区。该州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也才区区10岁,一个小学生的年纪。
欧洲的入刑年龄大致上在10-14岁之间,其中法国是12岁,英国是10岁。
近些年,日本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中国则从14岁降低到了12岁。
不过,虽然在很多国家,连小学生都已经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即便他们犯下重罪,也几乎是不太可能被实施死刑的。甚至,连那些很不一般的“教法国家”,都已经不怎么给未成年人用死刑了。
这种情形下,群众们则在不断质疑,法律究竟是在保护那些守法的未成年人,还是在保护某些未成年的“小恶魔”?
显然,这不仅是当下中国社会面临的难题,更是全世界都尚未解决好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