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在积极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案例曝光
2024年2月27日,铜梁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铜梁区安溪镇金滩村路口有人驾驶摩托车超员。接到举报后,铜梁区公安局永嘉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周某某于2024年2月27日17时许,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2人,从安溪镇谭洪村往安溪镇场镇方向行驶,在行驶至金滩村路口时被民警现场查获。周某某驾驶摩托车超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根据《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举报人获得奖金50元。铜梁公安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若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农村道路有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