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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4-03-26 06:44:06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原标题: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49,708,4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和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产品、煤炭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发供电。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电解铝业务的主要产品为液铝和铝锭,主要运用于建筑、电力、交通运输等行业。煤炭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煤炭和型焦,具有低硫、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产品种类分为精煤、块煤、洗混煤及型焦等,主要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铝箔业务主要产品为食品铝箔、医药铝箔和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主要运用于食品、医药、新能源电池等行业。

(二)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1、电解铝业务

目前,公司电解铝业务营运主体分布为:新疆煤电、云南神火主要生产电解铝,新疆炭素、神火炭素主要生产阳极炭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电解铝产能170万吨/年(新疆煤电80万吨/年,云南神火90万吨/年)、装机容量2000MW、阳极炭块产能56万吨/年(云南神火另有40万吨产能在建)。

公司电解铝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煤炭业务

(1)公司煤炭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拥有煤炭采掘相关的完整生产及配套体系,煤炭业务营运主体分别为:公司本部主要生产无烟煤,是优质的冶金用煤,主要用于高炉喷吹;新龙矿业、兴隆矿业主要生产贫瘦煤,是优质的冶金用煤,作为主焦煤的配煤使用;新密超化主要生产贫瘦煤,作为动力煤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制的煤炭保有储量13.16亿吨,可采储量5.93亿吨,具体情况如下:

此外,公司参股和尚未办理探矿权证的资源如下:

①公司参股39%的郑州矿区赵家寨煤矿保有储量3.16亿吨,可采储量1.57亿吨,煤种为贫煤、无烟煤。

②2013年9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准东煤田五彩湾矿区煤炭矿业权整合方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整合后的五彩湾矿区设置5个露天矿、3个井工矿、3个后备区,其中5号露天矿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新疆煤电和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联合开发;5号露天矿地质储量约为25.32亿吨,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煤。

2019年6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煤电和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和兴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新疆煤电持股40.07%。

目前,新疆神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探矿权相关事宜。

(2)公司煤炭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生产能力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由调度室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审查,各矿井按照审核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各生产矿井员工负责生产过程安全、生产、技术现场作业,公司运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监局等业务主管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采购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国贸负责集中采购,其中大宗设备实行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耗材实行比价议标的采购方式。井巷工程建设由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招标委员会以招投标的方式采购。

销售模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火国贸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从计划安排、价格管理、货款回收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神火国贸根据每月召开的定价会制定的价格政策,并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进行销售。

(3)公司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4)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重大矿产勘探活动。

3、铝箔业务

目前,公司铝箔业务营运主体分别为:神火新材主要生产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上海铝箔主要生产食品铝箔、医药铝箔,阳光铝材主要生产铝箔胚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铝箔产能8万吨/年(神火新材二期6万吨产能将于2023年8月全部投产,云南新材另有11万吨产能在建)、铝箔坯料15万吨/年。

公司包装箔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公司电池箔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6号),“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神火新材分拆上市事项

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并结合公司铝加工板块发展情况,为助力铝加工业务发展,经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筹划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原名称:神隆宝鼎)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分拆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聘请分拆上市中介机构、组织编制分拆上市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及与分拆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铝加工板块组织架构,增强铝加工业务链条完整性、业务独立性,完善铝加工业务产业布局,经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神火新材全资子公司上海铝箔收购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51%股权,由神火新材收购云南神火所持云南新材100%出资权。

目前,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2、神火新材电池箔项目顺利推进

神火新材一期项目核心设备铝箔轧机、分卷机、轧辊磨床等均选用国际一流水平的进口设备,整体装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主导产品为高精度电子电极铝箔,广泛用于绿色电池领域。

目前,神火新材已完成IATF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二期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进展顺利,首台轧机已于2024年2月开始带料调试,预计2024年8月8台轧机全部投产。

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二会议室,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3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视频出席,其余董事均为现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05,386,622.4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16,571,869.7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26,602,099.0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资金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公司制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49,708,4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息8.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1,799,766,727.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指导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开展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及内控检查工作,认为公司建立了符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要求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合理、合法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活动均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得到较好的控制和防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有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调整和地面矿区重新规划,导致井下部分巷道和地面部分建筑物废弃,且无使用价值及回收价值,同意公司对该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等资产账面原值合计27,935.91万元,已计提折旧11,715.65万元,账面价值16,220.26万元,本次报废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6,220.26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165.20万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的评估报告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330.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20.00万元(含税)。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等9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拓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其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合计78.30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8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对具体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和签署担保手续。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资金链安全,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采用一般责任担保方式对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为13.00亿元、4.68亿元。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7.50亿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融资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申请对其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敞口不超过8.00亿元,并按照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实际担保发生天数向神火集团支付担保费,年担保费率不超过1.00%,云南神火不提供反担保;担保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为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五票同意,四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神火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14.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等业务,低风险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或自有存单作为质押)。授信启用日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银行授信到期日之前均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将公司铝锭的销售和氧化铝的采购价格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内,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同意公司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于2024年继续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择机开展铝锭、氧化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全部为自有资金。该项业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业务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回避,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369号公司本部九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振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3月12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该报告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调整和地面矿区重新规划,导致井下部分巷道和地面部分建筑物废弃,且无使用价值及回收价值,同意公司对该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置。该等资产账面原值合计27,935.91万元,已计提折旧11,715.65万元,账面价值16,220.26万元,本次报废共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6,220.26万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165.20万元。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部分巷道和地面部分建筑物进行报废处置,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报废处置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操纵利润的情形,对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对新龙公司井下部分巷道和地面部分建筑物进行报废处置。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核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业,持续优化管理手段,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运营效率,较好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公司首次进入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一)生产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生产716.96万吨,同比增加35.74万吨,增幅5.25%。

2、电解铝产品:全年生产151.80万吨,同比减少11.70万吨,减幅7.16%。

3、碳素产品:全年生产54.49万吨,同比增加1.75万吨,增幅3.32 %。

4、铝箔产品:全年生产8.09万吨,同比减少0.06万吨,减幅0.76 %。

5、电力产品:全年发电121.81亿度,同比减少7.89亿度,减幅6.08%。

6、铝材产品:12月生产冷轧产品0.95万吨(2023年12月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销售情况

1、煤炭产品:全年销售724.77万吨,同比增加50万吨,增幅7.41%。

2、电解铝产品:全年销售152.73万吨,同比减少9.88万吨,减幅6.07%。

3、碳素产品:全年销售52.94万吨,同比减少5.49万吨,减幅9.40%。

4、铝箔产品:全年销售8.19万吨,同比减少0.15万吨,减幅1.78 %。

5、铝材产品:12月销售冷轧产品0.88万吨。

(三)售价情况(不含税)

1、煤炭产品:平均售价1,087.14元/吨,同比减少284.42元/吨,减幅20.74%。

2、电解铝产品:平均售价16,169.50元/吨,同比减少945.32元/吨,减幅5.52%。

3、碳素产品:平均售价4,853.01元/吨,同比减少1,654.53元/吨,减幅25.42%。

4、铝箔产品:平均售价26,653.98元/吨,同比减少4,806.53元/吨,减幅15.28%。

5、铝材产品: 12月冷轧产品售价19,325.43元/吨。

二、2023年度财务状况

(一)资产负债权益状况

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578.58亿元,比年初减少26.20亿元;负债总额335.26亿元,比年初减少57.51亿元;股东权益243.32亿元,比年初增加31.31亿元。

资产负债率57.95%,比年初降低6.99%;流动比率0.72,比年初增加0.04;速动比率0.61,比年初增加0.01。

(二)营业收入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6.25亿元,同比减少50.79亿元,减幅11.89%。

(三)营业成本情况

2023年度发生营业总成本298.92亿元,其中:

营业成本277.09亿元,同比减少16.29亿元,减幅5.55%;

税金及附加5.30亿元,同比减少1.82亿元,减幅25.58%;

销售费用3.31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增幅0.79%;

管理费用8.30亿元,同比增加0.66亿元,增幅8.67%;

研发费用4.29亿元,同比增加2.45亿元,增幅133.45%;

财务费用0.63亿元,同比减少7.07亿元,减幅91.81%。

(四)利润总额

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81.56亿元,同比减少25.04亿元,减幅23.49%。

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7.28亿元,同比减少18.55亿元,减幅21.61%,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5亿元,同比减少16.72亿元,减幅22.07%。

(五)每股收益

2023年度每股收益2.65元,与2022年度3.39元/股相比下降0.74元,降幅为21.83%。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年,国内宏观经济改善趋势明显,但地缘政治冲突加剧,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内外部经济环境仍然错综复杂。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董事会带领经理班子及广大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动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五新神火”建设,着力抓党建、保安全、稳经营、深改革、控风险、谋发展,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23年度公司生产铝产品151.80万吨,销售152.7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4.88%、95.45%;生产煤炭716.96万吨(其中永城矿区292.85万吨,许昌、郑州矿区424.11万吨),销售724.77万吨(其中永城矿区298.64万吨,许昌、郑州矿区426.13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6.06%、107.21%;生产炭素产品54.49万吨(其中永城厂区14.63万吨,新疆厂区39.86万吨),销售52.94万吨(其中永城厂区14.64万吨,新疆厂区38.30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2.42%、99.51%;生产铝箔8.09万吨(其中商丘厂区5.26万吨,上海厂区2.83万吨),销售8.19万吨(其中商丘厂区5.22万吨,上海厂区2.96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03.69%、105.01%;生产型焦5.03万吨,销售5万吨,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91.45%、90.91%;供电114.94亿度(其中永城厂区20.69亿度,新疆厂区94.24亿度),完成年度计划的95.34%。各主要产品基本实现了产销平衡。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25亿元,同比减少11.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05亿元,同比减少22.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受公司主营产品煤炭、电解铝、铝箔价格分别同比下降284.42元/吨、945.32元/吨、4,806.53元/吨及公司子公司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减产9.27万吨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产品盈利能力减弱。

2023年度,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安全环保总体受控。一是安全工作方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构建“大安全”管控机制,积极推进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坚持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主线,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重大灾害超前防治及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和科技强安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二是环保工作方面:公司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新疆电解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等重大环保项目建成投用,梁北煤矿、大磨岭煤矿成功实施覆岩离层注浆绿色充填开采,各类环保设施及在线监测设备完好运行,实现了达标排放,全年未发生环保事件。

(二)产品产销成效凸显。一是生产组织方面:铝电板块加快推广全石墨化阴极炭块、高导电钢爪、阴极钢棒磷生铁浇铸等新工艺应用,持续强化电解槽优化管理;煤炭板块大力实施高产高效攻坚,原煤产量、效益煤产量迈上近7年新高点;铝加工板块5-10微米超薄电池铝箔、电容器箔完成量产,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大幅增强。二是产品营销方面:铝电板块坚持出厂价最优原则,不断优化市场布局和营销模式,灵活运用现货和期货两个市场,适时开展铝锭保值销售和战略库存销售,积极调控采购节奏,对主要原材料适时进行战略采购;煤炭板块强力开拓市场,扩大营销区域,加强火销地销协同,在保持较高产品售价的情况下实现了煤炭主要产品产销平衡。

(三)发展动能积聚提升。一是谋划项目取得新进展。新疆准东五彩湾矿区5号露天矿煤炭资源开发正在积极推进、铝电产业强链补链项目论证工作已初步完成。二是在建项目实现新突破。云南年产40万吨炭素项目已开工建设、年产11万吨绿色新能源铝箔项目主机设备已完成招标,梁北选煤厂改扩建项目洗选系统工程施工完成,刘河煤矿北翼技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铝材”)5.5万吨电池箔坯料项目竣工投产,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二期电池箔项目进展顺利。

(四)改革创新活力释放。一是改革行动走深走实。铝加工板块分拆上市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完善工资总额与绩效目标挂钩考核管理办法,引入“一利五率”切实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实施了企业职工年金制度,增厚了职工福祉。二是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公司全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55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中国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6项、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1项、河南省煤炭科学技术奖15项;阳光铝材工程研究中心成功创建省级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取得新突破,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炭素制品有限公司和阳光铝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提速,云南神火5G+MEC智能化工厂入选工信部“5G全连接工厂试点”名单,梁北煤矿通过省级一级智能化煤矿验收。

(五)党建引领持续增强。一是党的建设不断强化。2023年,公司持续深入学习宣贯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下发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方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从标准化向精准化、品牌化迈进。二是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公司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点单位工作职责和廉政风险点清单,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教育整顿工作。

(六)企业形象提升明显。2023年,公司首次进入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榜单,净资产收益率位居《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排行榜第7位,成为首批上海期货交易所“强源助企”产融服务基地;云南神火通过全国绿电铝产品评价,成为全国首批获准生产销售绿电铝企业;云南神火、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和阳光铝材入选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阳光铝材入选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

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定基调、提目标、促落实,及时研究、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积极督促、指导管理层推进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务实高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决策,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全年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其中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4次、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8次,审议通过了65项议案,涉及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经理层选聘、筹划分拆上市、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股权激励(一期)解锁及回购等重要议题;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治理状况、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等,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现场调研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股东的权利,全年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宏伟先生、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与独立董事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秦永慧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公司同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李宏伟先生为董事长,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为副董事长。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发挥专业所长,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2023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召开会议10次,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铝加工板块分拆上市事项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对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股权激励(一期)解锁及回购、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推荐高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及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计划及策略、财务审计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召集人职责,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议案14项,股东大会的投票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决议全部合规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严格推进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沟通交流,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铝加工板块分拆上市等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对公司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关注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完善公司监督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战略规划、审计及内控建设等工作提出了专业性建议。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面梳理独董工作情况,制定落实计划,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过渡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六)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贯坚持高质量信息披露理念,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披露,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

2023年度,公司共撰写并披露公告及其他文件117个,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的重大事项,且披露的公告及各类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从而防范、减少投资风险。公司信息披露全年未出现重大差错,未发生补充公告和更正公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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