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原女书记和他,一同获刑!
2024年3月2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贪污、受贿,被告人顾宏文贪污一案。
对被告人顾晓园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对被告人顾宏文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对被告人贪污、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此前报道
北京高校女书记被批:
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国有财产
2022年10月26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顾晓园,女,汉族,1965年12月生,江苏扬州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政治理论专业。
她1988年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工业大学团委书记(副处级),共青团北京市委大学中专部副部长、研究室主任,北京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2011年,她转任北京市丰台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年后任丰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年7月,顾晓园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直至落马。
就在其落马前,中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召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顾晓园在会上讲话时还曾强调,要持续高压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师生群众满足感、获得感。要狠抓“四责”协同落实,驰而不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023年6月8日,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顾晓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巨额国有财产,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顾晓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京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顾晓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7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对顾晓园提起公诉。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党委书记顾晓园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顾晓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晓园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中宏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