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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房东拿探照灯检查定损索赔万元?律师解读三个焦点问题

   日期:2024-04-01 09:43:07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原标题:江西上饶房东拿探照灯检查定损索赔万元?律师解读三个焦点问题

央广网北京3月30日消息(记者费权)3月28日,一女子发视频称,她租住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灯一点一点检查,最后列出的清单中,房子每月房租是1200元,但租客需要赔偿一万余元。她认为房东故意讹钱。此事引发热议。目前,当地多个主管部门回应称,正在调查此事。

探照灯检查定损方式引发网友热议

相关视频显示,一名男子拿着探照灯检查墙壁、床、橱柜、门框、板凳等,并逐一贴上黄色的标记。之后,列出一张清单,显示601房间一个月房租为1200元,详细列出了油漆、床、实木门、窗帘、蹲坑、厨房门、外墙砖、地砖等需要支付的“损伤补偿”以及由此产生的“工资”,最后还有一笔2000元的“其他损伤补偿费”,合计10884.95元。

对此,当地村委会回应:“不存在讹诈租客。租客也有问题,赔偿了部分金额,年前就已经解决了。”并表示此次事件是因为此后双方再次因口角纠纷,矛盾继续升级,租客遂在短视频平台陆续发布有关视频引起关注。目前,冰溪街道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调解处置双方纠纷,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当事人回应称,事情确实是发生在去年。当时租房是与别人合租的,最后定损结果共须要赔偿四千元,与另一位租客一人承担两千元赔偿。但是“最近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布视频只希望保障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有网友表示,“按照房东列出来的清单来看,他是打算重新装修房子,然后想让租客承担这笔费用吧?”

也有网友表示,“以前看新闻说,房东挑灰尘扣押金已经觉得很过分了,没想到还有房东想让租客出钱为其装修的。这种行为难道还不构成敲诈勒索么?”

还有网友认为,“钱给了也要起诉拿回来,不带这么欺负人的,陈女士必须告上法庭,讨个说法。”

三个焦点问题:索赔万元合理吗?是否够成敲诈勒索?钱能要回来吗?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认为,此次事件应该分为两个部分来看。

第一部分是三个关键问题,即房东“严苛”到拿探照灯检查定损索赔万元是否合理?房东够不够成敲诈勒索?钱还要不要得回?

“退房验收是房东的权利,不管他用什么奇葩严苛的检查都没问题,但是定损索赔万元就不一定合理。”李泽瑞律师介绍,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三条同时还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李泽瑞律师表示,“简而言之,出租屋墙体时间久了会变色,是正常损耗。如果承租人正常使用租凭物,租凭物出现正常损坏,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比如,屋内的灯泡坏了,花洒老化不能使用等等。”所以,租房时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损坏,租客并非一定要承担责任。

而有网友认为的“房东构成敲诈勒索”则并不涉及。李泽瑞律师介绍,构成敲诈勒索最重要的两个构成要件,分别是行为人取得他人财物是无法律依据的,即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另一个就是,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恐吓或者要挟等手段。

“具体到本事件中,房东与租客有租赁合同关系在先,如果租客确有使用不当的行为,那房东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要求租客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如果租客确有违约行为,而房东只是漫天要价,那么就不构成敲诈勒索,毕竟房东有权因租客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要赔偿的主张。”李泽瑞律师说,“如果房东要价太高,租户可以拒绝支付。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那就只能告上法庭解决。”

租客能否要回四千元钱?李泽瑞律师则表示,那就要看双方有没有违约行为以及当时给钱是否自愿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租客当时不是自愿给的,或者有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的,那么就是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租客有权主张返还。但民法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因此,租客想要拿回这些钱,不仅要证明自己没有违约行为,同时还要证明自己当时不是自愿的,否则很难获得支持。”李泽瑞律师说。

本事件的第二部分则是,租户认为自身安全受到威胁,发布视频只希望保障自己与家人的人身安全。对此,该律师认为,应当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合理解决才能维护城市形象

对于此事,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表示也在关注,他认为,虽然房东有权在租客退租时检查房间,但这种“奇葩并严苛”的方式确实让人难以接受,而当时地方人员的调解方式,给人的感觉就是“和稀泥”,甚至“护短”,才导致了网友们的不满。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张国振律师表示,目前来看,这起事件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起普通租房纠纷的范畴,它不仅仅触及到了租房市场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问题,更是考验着地方治理能力和公信力。“如果处理不当,确实有可能影响到整个地区乃至更广范围的声誉和形象。”

他希望这件事的处理结果会给所有关注此事的网民们一个交代,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不仅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会成为衡量当地治理水平和公信力的一个重要标尺。希望能有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既能公正解决问题,又能为今后相似问题的处理提供借鉴,避免“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粥”的局面发生。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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