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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提灯定损”房屋不该一拆了之!应先明确违法建筑类型

   日期:2024-04-18 02:20:50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4    评论:0    

原标题:律师称“提灯定损”房屋不该一拆了之!应先明确违法建筑类型

江西玉山县房东“提灯定损索赔万元”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时隔近半个月,4月16日,玉山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涉事的违建房屋会组织进行拆除。有律师向南都记者指出,应该先明确区分此事件是实质性违法还是程序性违法,不应该直接“一拆了之”。

房东“提灯定损”。

当地称违建房屋将拆除

今年3月末,一女子发布视频称,租住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一处自建房,退租时房东拿着探照灯一点一点检查,最后列出清单要求其赔偿1万余元,她认为房东故意讹钱,此事引发热议。3月30日,南都记者从江西上饶玉山冰溪街道办事处获悉,该纠纷发生于去年,双方曾达成了4000元的赔偿协议,但此后双方再因口角纠纷导致矛盾升级。

4月3日,当地由公安、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涉事房东已退还“赔偿金”,其曾拿砖块砸向租户,已被行政拘留。通报还指出,涉事房屋存在违建情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

时隔近半个月,4月16日上午,玉山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涉事的违建房屋会组织进行拆除,但还需要研究讨论拆除方案,何时能拆还没有明确时间。对于拆除费用谁来承担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将按规定程序处理。”

涉事房屋为安置区内自建房

南都记者留意到,据4月3日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显示,涉事房东因城中村拆迁,被安置在玉山县东城安置区,于2017年8月建成五层半房屋。

涉事的违建房屋是否只能拆除?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才亮向南都记者指出,我国对违法建筑一般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实质性违反法律规定,即在不该建房的地方建了房,导致无法补办手续予以改正,也无其他的变通办法消除其违法性和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第二类是程序性的违法,也就是说这个地段按规划可以建房,但业主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就建了,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的方法取得行政许可,把违法建筑变为合法建筑。

王才亮表示,涉事房东是在安置区内建房,可能只是涉及第二类的“程序性违法”,不应该“一拆了之”。“当地应先明确区分此事件是实质性违法还是程序性违法,一拆了之的做法会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我认为应该要更谨慎。”

采写:南都记者 余毅菁 实习生 郑钰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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