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朔金管罚决字〔2024〕1号)显示,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受托支付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决定:对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赵志坚(时任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警告。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朔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朔金管罚决字〔2024〕1号)显示,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受托支付被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行政处罚决定:对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对赵志坚(时任山西应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