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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警方通报:撤销处罚!追究民警责任

   日期:2024-04-25 11:20:24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原标题:反转!警方通报:撤销处罚!追究民警责任

4月24日,“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消息称,对“骑自行车上路因无牌被罚50元”的处罚作出纠正。

公开报道显示,4月23日,江苏南京一网友发帖称,他在骑自行车时因没有牌照,被交警罚款50元。交警出具的罚单显示,他被处罚的原因是,4月9日在南京市中山路驾驶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处罚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这一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据南京交警通报:经查,4月9日17时46分,该局民警在中山路长江路路口执勤时,发现当事人王某逆向骑行自行车,对其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并对其无牌上路行为予以罚款50元处罚。

交警开具的罚款单

王先生被罚时骑的车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据此,该局已撤销针对其骑行无牌自行车上路行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据南京交警

来源:南京交警、南方都市报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曹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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