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发布了《2024年东莞市实施农业企业高增长奖励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据了解,2022年经营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2023年经营收入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且比2022年度增长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可申请50万元高增长奖励。
根据《申报指南》,高增长奖励的申报对象为:在东莞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农业生产服务等涉农产业为主业,有效保障东莞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助力东莞乡村产业振兴的农业企业。
此外,申报企业2022年经营收入须达到5000万元以上,2023年经营收入达到6000万元及以上、且比2022年度增长1000万元及以上。
申报企业若在2021年-2023年,存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经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实并给予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实予以处罚且经整改仍不达标”“被市场监管等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八种情形之一,则“一票否决”;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在奖励标准方面,2023年经营收入比2022年增长1000万元及以上,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该奖励按申请顺序“先到先得”,每年奖励不超过20家企业。2024年农业企业高增长奖励资金总额为900万元,该笔专项资金按企业申请顺序用完即止。
【申报时间】
5月6日-6月14日
【申报方式】
将申报表、企业申报承诺书、企业2022年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nnxccyfzk@163.com
【咨询电话】
0769-22832722(黄先生、卢先生)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