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综合大河报、鲁网、华商网、极目新闻等
5月13日上午,一则“西安一副镇长半夜叫人家妻子唱歌,因为人家孩子发烧被拒绝。半夜12点半竟然敲门拜访,举报男子称受伤害给纪委举报”的网传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13日下午,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网络反映的蓝桥镇副镇长相关问题,县纪委已介入调查,目前该副镇长已被停职,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5月13日上午,一则“西安一副镇长半夜叫人家妻子唱歌,因为人家孩子发烧被拒绝。半夜12点半竟然敲门拜访,举报男子称受伤害给纪委举报”的网传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在该网传视频中,据举报男子描述:“4月26日晚上11点半,我媳妇突然接到西安市蓝田县蓝桥镇副镇长彭某电话,命令她去KTV唱歌,我媳妇说孩子发烧去不了,我也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没想到12点半了,他又亲自跑到我家,这件事对我身心造成极大损伤。”
根据该网帖描述内容,举报人要求对方道歉,“你这行为把我伤害了。”对此,标注声音来源“蓝田县蓝桥镇副镇长彭某”回复:“我给你道歉么,是不是”“那你还要咋,把人杀了?”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彭某某任蓝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统战、 发改、农业、水务、资规、住建、乡村振兴、电力、通讯等工作。
多位律师说法:若举报属实 或涉嫌滥用职权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若举报属实,被举报者属于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生活作风上存在问题,思想态度不端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命令”下属陪唱,则是滥用权力、骚扰女性的表现,不能简单认为是“说话不当或态度不对”。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表示,针对视频中官员被举报的行为,违反公职人员生活纪律,甚至涉嫌滥用职权,可以对其进行党纪政务处分。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滥用职权,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