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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答“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建议:会慎重考虑

   日期:2024-06-05 16:43:49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6月3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答复网民关于“建议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的留言称,现实中存在房屋(迁户)交付晚于入学时间的情况,确实不便利,我们会慎重考虑。

网民5月20日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留言称,本人小孩2026年9月入学,目前准备购买新房,但新开楼盘交付时间主要在2026年6月后,届时会因为无法在小学报名时间内获得房产证而无法入学,所以现在不敢购买新房。新盘交付周期一般是2年至3年,目前需取得房产证才能入学的政策会导致近两三年有上学需求的潜在购房群体不敢购买新房。在政府出台各种政策促进新房销售的背景下,建议考虑将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之一。如果小学需要户口的,则可以凭购房合同先迁入集体户或杭州区域内其他地方;需要提前入户的,则以购房合同时间和迁入集体户杭州其他区域户口时间孰晚为计算入户时间;如果不需要户口,仅凭居住证就能上学的普通小学,则直接凭购房合同上学。这样不影响入学公平,也能促进新房销售,打消有置换或者新购住房群体的顾虑,多方共赢。

杭州市教育局6月3日回复称,按照《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依据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招生是基本原则和明确要求。但现实中存在房屋(迁户)交付晚于入学时间的情况,对家长入学需求来说,确实存在不便利的问题,对此,我们会慎重考虑。

此前,5月9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同时,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本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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