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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每套可补贴15000元

   日期:2024-06-06 20:40:11     来源:[db:出处]    作者:[db:作者]    浏览:3    评论:0    

新京报讯 (记者寇德娜)6月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简称《措施》),涉及实施购房补贴、开展以旧换新、发挥公积金作用等三个方面。

其中,在实施购房补贴方面,《措施》提到,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住房的补贴5000元/套;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住房的补贴10000元/套;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补贴15000元/套。外地人员在石家庄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补贴政策及教育、医疗同等待遇。

在开展以旧换新方面,根据《措施》,一方面通过市场交易实施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换购房人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流程及时签订协议,同步选定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售出的,售房款用于购买新房;二手住房未售出的,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或解除协议。另一方面,通过市属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实施以旧换新,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收购二手住房,在专业评估、双方洽谈的基础上签订收购意向协议,同步选定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收购的二手住房,可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或者再出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符合有关政策要求。

此外,《措施》还提出,家庭购买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及高新区住房,单缴存人员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员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和20万元。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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