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上午,平顶山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局全体人员及镇、街道安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授课老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行政管理职责、行政检查标准、程序等重点,详细解读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将“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融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将“硬”执法变为“软”服务,转变执法形象。要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运用行政辅导、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约谈、行政示范等非强制措施,积极引导企业遵法守法,督促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其预防、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现场检查执法行为,要清单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在严守安全生产监管底线的基础上,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并实施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重违严惩”,对严重的违法行为,果断“亮剑”,重拳出击,对区域性、行业性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企业的“疑难杂症”,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及时分析研判,拿出“诊治”方案,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智文 通讯员 唐松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