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事故中
很多人认为非机动车一方
作为所谓"弱势群体"
要给予照顾
上海警方多次强调
会针对交通事故的具体形态
进行研判
近日,在普陀区发生了
一起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擦事故
交警在现场调查后
认定非机动车主全责
2月17日的早高峰
在普陀区云岭西路千阳路路口
左转信号灯亮起时
一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擦事故
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
交警很快抵达现场调解定责
交警:你怎么会开到他那边去呢?而且斑马线刚过。
非机动车司机:那边有车,我肯定绕一下呀。
交警:我给你看一条法规内容,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向左转弯时,不靠道路中心点右侧转弯。
虽然交警向非机动车主
普及了交通法规
但对方仍然觉得
机动车行驶也有过错
非机动车司机:绕的时候他没刹住呀,我在他前面呀 我不是在他后面。
交警:照你意思,只要你在他前面,后面撞上来就是后面责任?
非机动车司机:红绿灯下肯定要慢,我要是骑到他前面,他肯定要刹住啊,他没刹住碰到我的呀。
交警:他在左侧第一根车道,你在右侧第一根车道,你们中间还夹着一根机动车道情况下,大家(左转)是碰不到。碰到只有一个情况,要么他往你这边挤,要么你往他这边来,就看谁侵占对方车道。你为什么非机动车开到机动车道上呢?
【交警灵魂发问】
↓↓↓
“大家都在正常行驶
你为什么不能确保自己安全?
把命交到他的手上呢?
你非机动车
为什么开到机动车道上呢?
姐姐你来回答我这个问题”
那么到底是谁的责任?
【交警霸气定责】
"你全责!你全责!
你全责!你全责!
你全责!
我现在很明确的告诉你全责!
跟你讲了5遍,你全责!"
非机动车司机:我凭什么全责?
交警:法规内容给你看过了,你不认可不要紧的,我不强制你认可。
最终
非机动车车主表示
愿意接受全责的认定
后续将承担相关物损赔偿
就在前几天,记者曾报道
上海市中心发生的
一起交通事故
电瓶车主被小轿车撞伤
受伤电瓶车主
最终被民警判定承担全责
公共视频显示
事故发生在
北京西路、石门二路路口
当时路口信号灯红转绿
各种车辆几乎同时起步
此时,一辆电瓶车在车流中快速前行,看到前面的电瓶车急刹,后面这辆电瓶车驾驶员也匆忙刹车,为了不撞上前车,慌乱之下,竟车把一歪,开到了旁边的机动车道上。
此时,后方的汽车驾驶员虽然也做出了急刹的动作,但已经来不及了,电瓶车一下被撞倒,电瓶车驾驶员腿部也受重伤,无法起身行走。
静安交警支队民警汤琪鑫接警后,迅速到场勘察事故现场,并仔细询问周边目击者。
【执法记录仪实况】:
民警:你现在什么情况?
受伤非机动车主:是这样的,那边红灯过来,到这里绿灯,我就跟在后面走,前面车子也不知道他突然刹车了……我刹车但已经撞上去了!我往边上借一借,人踉踉跄跄站着了,此时实际上没事,突然后面车子砰一下撞上来了。
事故原因
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调阅公共视频后
汤警官当场作出了
非机动车驾驶员全责的判定
静安交警支队民警汤琪鑫:你摔倒的地方在人家机动车道上,人家这怎么反应得过来?反应不过来的。
因为你在人家车道行驶、追尾,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急刹车,并且你摔倒的地方是在机动车道,所以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汤警官的判定有理有据
受伤车主最终心服口服
与此同时
考虑到伤者伤势较重
民警主动提出把他送去医院
抵达医院后,在伤者等待治疗时,汤警官还暖心地为伤者借来轮椅,待把一切安排妥当后才离开。
交警提醒:出行安全重于泰山,驾车也好,骑车也罢,务必时刻保持安全车距、各行其道,唯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方能确保平安出行。
网友们对这些教科书式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