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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存在纠纷案

   日期:2025-02-28 11:01:50     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浏览:0    评论:0    

农村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存在纠纷案

在征地拆迁纠纷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往往取决于专业的法律支持与不懈的维权努力。周先生和向女士的拆迁案件便是一个成功典范。面对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房屋权属相关决定,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不合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裁决书》,他们在困境中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维权。最终,在京平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法院判决撤销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裁决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裁决,还让被告承担了案件受理费。

一、案件初始:房屋权属遭撤销,拆迁补偿协商未果

周先生和向女士系夫妻关系。2006年,向女士从案外人夏某某处购买了某镇某村3组的土木结构房屋,该买卖协议得到了村委会和镇政府的盖章认可。随后,向女士顺利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并获得《房地产权证》,2008年又取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建成房屋后用于居住和经营并办理了营业执照。

然而,2011年房屋所属区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双方就经营安置问题始终未能协商成功。2018年9月,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关于撤销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的决定书》和《撤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的决定书》,这使得周、向夫妻二人的房屋权属面临重大危机,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遂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张爱慧、雷亚律师进行维权。

二、办案经过:多轮诉讼与复议,精准收集证据

京平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对现有材料和证据进行了全面整理,详细梳理维权方案。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们通过复议和诉讼程序,成功促使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两份撤销决定书,有效维护了周、向夫妻二人的房屋权属。即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作出相同的撤销决定书,律师们再次通过诉讼又成功撤销了这两份决定书,并在第二次诉讼判决中得到确认。

在征地补偿安置争议方面,律师依据《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规定,先向县政府申请协调,再根据协调结果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当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裁决书》后,原告不服提起诉讼。庭审前,律师们围绕案件关键问题,精准收集能够证明被告裁决书违法的证据,包括房屋权属变更的合法手续、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等,为庭审辩论做好充分准备。

三、审理结果:法院支持诉求,撤销裁决责令重作

在庭审中,被告提交了36份证据试图证明其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行政裁决书》合法。京平律师对被告的证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指出其证据存在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

最终,法院几乎全部采纳了京平律师的观点,认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该裁决书,责令重庆市人民政府在判决生效后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裁决,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四、专业建议:专业律师助力维权,选择京平更有保障

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征地拆迁过程复杂且涉及众多法律程序和权益问题。在本案中,被告试图通过撤销房屋权属相关决定和作出不合理的征地补偿安置裁决来侵害当事人权益。而专业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收集有力证据,在庭审中有效反驳对方观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当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补偿不合理、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一定要提前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及时了解相关法定程序和自己的权利义务。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能够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是当事人在拆迁维权道路上值得信赖的选择。选择京平律师,就是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增添一份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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