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者身份确定
1990年10月21日上午,山东邹平县邹平镇派出所接到侯家村村民侯文良报案,称在他家责任田的机井里发现一具尸体。
原来,10月21日上午,侯文良在自家责任田里掏井,突然捞上来了一条裤子,有些好奇的他随即又用钩子再次打捞。
他这次感觉挂住了什么重物,一时捞不上来,于是就叫了几个人过来帮忙,不料拉上来一看,竟是一具男尸,吓得他赶快到派出所去报警了。
死者是谁?是不慎失足掉井?还是人为谋杀?一场侦破行动迅速展开。
邹平县公安局接到派出所报告后,迅速派出刑侦技术人员赶到了现场。
经尸检初步分析,死者年龄大概在30岁左右,身高1.68米,死亡时间为三个月左右,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死者下颌骨骨折,初步分析为钝器打击所致。
死者腰间用一条尼龙绳拴着,尼龙绳的另一头绑着一个编织袋,编织袋内有一块10多公斤的石头。
法医经过尸检分析得出初步结论,死者自杀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是人为谋杀。
警方迅速在周边区域展开调查走访,确定尸体身份。
经过走访以及让周围村民对尸体进行辨认,大家表示都不认识此人。
之后,公安机关为了寻找尸源,开始扩大走访范围,对以案发地为中心向方圆30华里辐射,对区域内100多个村庄逐村走访。
10月31日,侦查员在距离案发现场18华里左右的西董乡尚庄村调查时有了重大发现。
他们发现该村外出两个半月的刘笃杰与死者的年龄身高以及衣着情况都非常相似,于是开始对刘笃杰家进行重点走访。
当侦查员拿出在现场拍摄的死者以及死者的衣物等照片时,刘笃杰的哥嫂顿时大哭了起来,他们一眼就认出了死者就是他们的弟弟刘笃杰。
此时刘笃杰的妻子已经怀孕8个多月,但在认照片的时候表现得却很平静,直到周边邻居纷纷认出刘笃杰的时候,她才含含糊糊地承认这是自己的丈夫。
既然尸体的身份已经确定,那么下一步就要确定死者死亡的原因,死者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
技术人员在死者胃内溶液中发现有安眠镇静药成分,经过检测得知,药量有限,还不至于致人死亡。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以及对死者胃内溶液检测情况,警方对死者的死亡原因作出初步推断,认为死者是服用了过量的安眠镇静药,导致中毒,最终在昏睡状态下被人打伤致死,之后又被人绑上石头扔到机井里。
至于杀人动机,警方初步分析为财杀和情杀两种可能。
依据以上分析,警方迅速进入死者所在村庄开始排查走访群众,了解死者生前的生活情况。
经过走访得知,死者刘笃杰,28岁,因父母早逝,从小就和哥哥嫂嫂一起生活。
1990年农历正月与本村姑娘马翠玲结婚,因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结婚时用的钱几乎全都是借的,结婚后负债3000多元,婚后长住岳父家。
村民们普遍反映,刘笃杰为人厚道,少言寡语,平时很少外出,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庄稼人。
而据他的妻子马翠玲说,他8月2日晚上骑自行车外出,说是到邹平镇的杨寨村和西董乡的于张村去催要他农闲时靠开山卖石头挣的钱,从此一去不回,直至这次知道他被人害了。
侦查员在走访时得知,刘笃杰与妻子马翠玲平常关系很不好,甚至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据了解,马翠玲作风很有问题,在与刘笃杰结婚之前,就曾和多名青年有染,这种现象到了她结婚后依然在延续。
刘笃杰家很穷,马翠玲之所以能嫁给他,主要是因为她的名声太不好,还非常挑剔,条件不好的不想要,条件好的又找不到,最后才勉强嫁给了刘笃杰。
二人结婚之后,马翠玲嫌刘笃杰家太穷,又嫌马笃杰没本事挣大钱,于是经常找借口吵闹,还扬言说要与他离婚。
刘笃杰本来就老实,面对妻子的吵闹,他也总是闷不吭声让着妻子,但就在他失踪之前,他总认为妻子怀的不是他的孩子,因此还多次找到哥嫂去说这件事,那一段时间他的情绪非常低落。
在此期间,马翠玲还是经常没事找事地吵闹,本来就对妻子有怀疑的刘笃杰再也不让她了,动手打了她。
至此二人的关系急剧恶化,矛盾也越来越深。
据马翠玲所说,刘笃杰离家是为了讨要自己在农闲时开山卖石头时挣的钱,侦查员也迅速对马翠玲所说的两家欠债方进行了走访调查。
但得到的结果是两家都说刘笃杰没有来过,经过调查发现二人所说属实,这就排除了刘笃杰因债务纠纷而被杀的可能性。
不是财杀,那被杀的可能性很大可能就来自情杀和仇杀。
二、案情脉络逐渐清晰
根据情杀和仇杀这两种可能,警方最终分析原因很可能是情杀,推论如下:
一、根据死者胃内溶液化验结果得知,死者生前服用的安眠药最多让人昏昏欲睡,而不能致人死命。
既然药量不大,这就排除了死者生前被人强行灌入大量安眠药的可能,反过来推,也就是说死者生前是自愿服用的,而刘笃杰在服用这些安眠药的时候可能伴着某种食物一块吃的,但他事先不知道。
而能够让他神不知鬼不觉吃下去的,一定是刘笃杰熟悉的人。
二、由以上推论可以得出,刘笃杰的妻子马翠玲有很大嫌疑,这主要是因为,在平常马翠岭离刘笃杰最近,有作案时间,再加上二人关系紧张,有作案动机。
再由马翠玲当时已经怀孕6个月这一情况推断得知,依据她的体力和她当时的客观身体条件,她是很难在杀人后将人在拖很远的路程抛到井里的,因此推断她肯定还有帮手。
但现在还只是推论,证据不足,还不到动她的时候。
三、应尽快查明安眠药的来源,以及对现场所遗留的尼龙绳,编织袋等物的来源进行查明。
根据以上推论,警方很快对马翠玲以及与其相关的人进行了调查。
随着查访的深入,警方发现马翠玲身上的疑点越来越多。
首先,在刘笃杰失踪以后,刘笃杰的哥哥曾多次提出要出去找,但都被马翠玲拒绝了,她一直强调刘笃杰外出做买卖挣钱去了。
其次,有人反映,在刘笃杰失踪后不久,马翠玲曾全部洗过家中的床单和凉席。
第三,有人发现,刘笃杰失踪后,马翠玲曾有两次晚出晚归,行动十分诡秘。
除了对马翠玲的调查之外,办案人员在查找安眠药的来源上也有了重大发现。
办案人员在向本村卫生所了解情况时得知,马翠玲在丈夫失踪前一段时间,曾先后几次到卫生所买了26片安眠药,理由是母亲有头晕病,晚上睡不着觉。
但警方从马翠玲母亲处得知,她母亲并没有头晕病,也从未吃过安眠药。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走访,马翠玲杀人的嫌疑越来越大。
三、凶手现形
根据以上情况,专案组决定立即拘留马翠玲,对其进行突审。
在审讯室里的马翠玲不管审讯人员如何问,她都一口咬定什么都不知道。
但是在一件件铁证面前,马翠玲终于熬不下去了,11月18日凌晨4点,精神防线被攻破的马翠玲,被迫交代了她杀害丈夫的犯罪事实。
在马翠玲看来,他虽然和刘笃杰结了婚,但她打心底里就一直瞧不上这个在她看来窝窝囊囊还没有什么大本事的丈夫。
因此,只要马翠玲遇到什么烦心的事,刘笃杰就是她的出气筒。
自从刘笃杰发现马翠玲与别的男人有染后,他就开始怀疑马翠玲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
从此刘笃杰的性格也发生了变化,以前总是逆来顺受的他,从此再遇到马翠玲撒泼吵闹,他都会对马翠玲施以打骂,二人的关系也越来越不好。
再加上当时结婚时刘笃杰欠了3000多元钱,债主多次上门要账,渐渐地马翠玲越来越感觉到日子没法过了,于是就有了杀死刘笃杰的想法。
7月中旬,马翠玲开始了自己的杀人计划,她先是从本村卫生所买了6片安眠药,又在7月下旬买了20片安眠药。
8月2日下午,马翠玲将26片安眠药碾碎放入鸡蛋中炒熟,然后借口鸡蛋放的时间长了吃下去对胎儿不利,就让刘笃杰把鸡蛋全吃了。
当天晚上,刘笃杰开始出现呕吐现象,之后便昏迷不醒,直到8月3日晚上仍然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
马翠玲就以外出给他看病为由,给刘笃杰裹上大衣,然后将他弄上小推车,推出了村外。
她本想就近直接将刘笃杰抛到井里,但断断续续一直有人出现,也不好下手,于是就慢慢地往前走。
当她走到侯家村南面时,见四下无人,她又害怕如果将刘笃杰抛到井里后不死,就又用石头猛砸刘笃杰的头部,并将一块石头装入编织袋中,用绳子系在刘笃杰的腰部,一起投入了机井中。
马翠玲交代了,她所说的经过警方的调查也都得到了验证,似乎本案已经结束,但是有一个疑问一直让办案人员很疑惑。
杀人时的马翠玲已经怀孕6个多月,而从家里一直到抛尸的机井,这中间的路程就超过9公里,如果在没有人的帮助下,按照其客观身体原因推断,她几乎不可能做到像她交代的那样,一个人完成所有的杀人流程。
可是,再次审讯马翠玲时,她却一口咬定,药是她买的,人是她杀的,也是她把刘笃杰扔到机井里去的,她愿意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中间没有别人的事。
在接下来的几次审讯中,她都一口咬定是她一个人做的,但她的话警方并没有相信,警方还是始终相信,她肯定有帮凶。
警方在接下来的调查中,果然验证了这一点。
四、帮凶是谁
对于帮凶,警方怀疑是与马翠玲有染的几名青年,但经过调查后发现,几人都有在案发时间内都不在现场的确凿证据。
因此,马翠玲选择情人帮助自己杀人的可能性被排除了。
而此时在警方内部也出现了分歧,有人认为,马翠玲已经招供,案子也就可以结了。
但有人认为,作为孕妇的马翠玲不具备单独作案的可能,她的供词也仅能证明她自己参与了犯罪过程,但这并不能作为排除别人参与作案的依据。
随后,办案人员又反复研究了在现场提取的物证,在研究这些物证的时候发现尼龙绳的打法很特殊,这种打法一般在建筑工地捆扎脚手架时经常使用,一般人不会这样做。
马翠玲只是一个家庭妇女,她怎么会用这种建筑工地上这种专业的打扣法呢?办案人员决定以此为突破口,撬开马翠玲的嘴。
办案人员拿着尼龙绳让马翠玲重新打一个一模一样的结,事实证明,马翠玲根本不会打,最终在事实面前,她不得不交代,她的同伙就是她的父亲马管之。
当时,马翠玲用安眠药毒晕刘笃杰之后,看着昏迷不醒的刘笃杰,她一整天也没有想出处理尸体的办法。
8月30晚上,刘笃杰稍微有点清醒了,开始说话要水喝。这让马翠玲更加着急,她不知所措地找来了父亲马管之,商量该怎么办。
刚开始马管之看到眼前的一幕,以及知道女儿的想法之后,气得大骂马翠玲胡作非为,无法无天。
但马翠玲表示事情已经这样了,即使送到医院抢救过来,以后刘笃杰基本上就是一个痴呆汉了,在生活上也会成为她的累赘。
除此之外,如果刘笃杰的家里人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做得,也绝不会善罢甘休。
听到女儿的话,马管之也感觉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
于是他从家中弄来手推车、绳子、编织袋等物,然后将刘笃杰推到9公里外的侯家村南的机井边上,之后在编织袋里装上石头,绑在刘笃杰的腰上,将刘笃杰头朝上,脚朝下,扔进了机井中。
马管之很快被抓,被抓之后,他也很快承认了帮助女儿杀害刘笃杰的犯罪事实,并用尼龙绳打了一个与现场发现的的一模一样的结扣。
很快,二人就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因马翠玲身怀有孕,最终她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最终她的孩子还是没有保住。
而帮助女儿杀害女婿的马管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正是,害人者必害己,多行不义必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