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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老人街头摔倒无人敢扶,滴滴司机看不过去拨打120,结果大爷去世,其家属把路人、医院和司机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了!

   日期:2025-03-11 16:30:29     来源:知识新天地    浏览:0    评论:0    

“碰瓷”横行,让无辜群众不再同情心泛滥,但是没想到,哪怕做个吃过群众,也有被讹上的一天……

那天下午,街道上人来人往,一位年迈的大爷独自走在街上,突然身体一晃,摔倒在地。周围的人群瞬间围了上来,但大家都只是远远地看着,没有人敢上前搀扶。

那么冷的天,老人就这样一直躺在地上,围观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但是都没有人愿意去拦这个风险,还有人小声议论:“现在扶人太危险了,要是被讹怎么办?”

就这样过了好久,直到一位名叫张伟(化名)的滴滴司机,刚好在这里下车,在车上看见了这个情况,考虑到天气这么寒冷,老人本身身体就比较弱,还躺在地上,他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帮忙拨打了120。

自己也将车停好后下了车,快速走到老人身边,将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盖到老人身上,并问老人有没有什么大碍,但是老大爷并没有回应。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抢救,老人还是不幸因心源性猝死离世。

老人的家属悲痛欲绝,情绪激动地指责路人、张伟还有医院:“人倒在路边这么久都没人管吗?要是早点送医院会人就还活得好好的,你们要赔钱!”

家属们还真把这三方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责任,赔偿巨额损失。

张伟:“我明明是见义勇为,怎么还反被讹上了?”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普通公民在他人遇险时必须施以援手的义务,但在道德层面上,社会普遍提倡互帮互助的精神。

在本案中,围观群众的行为虽然不符合道德标准,但并不构成法律责任。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普通公民有强制救助他人的义务,因此这些路人不会因为未施救而承担法律责任。

而张伟作为第一个上前帮助的人,他的行为应当受到肯定和鼓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张伟的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且其行为本身并无不当之处。相反,他在寒冷天气下及时拨打120,并为老人提供保暖措施,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救助义务。因此,张伟不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救护车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并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抢救。如果医院在急救过程中没有明显的医疗过错,那么医院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家属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院在急救过程中存在过失或延误,否则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家属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其诉求必须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家属的情绪可以理解,但他们要求路人、张伟和医院共同承担责任并赔偿巨额损失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很大的争议,有网友说:这不应该判家属敲诈勒索吗?这人家好心帮忙送医院,已经要有很大的决心了,就是怕被家属这种人讹上,没想到还是没逃过,但幸好法律是公正的!

还有网友说:支持法院!这家属就是想钱想疯了,现在社会风气确实需要改善。

社会风气的改善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不能因为个别案例就对所有陌生人失去信任,也不能因为害怕被讹诈就放弃见义勇为。法律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保护,像《民法典》中的“好人法”,就是为了鼓励大家在紧急情况下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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