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吉林省白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假冒伪劣食品之所以横行于各地农村市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部分无良生产厂家“窃取”的手法十分高明,他们生产的“山寨”食品的外观、名称、包装等与正品几乎类似,比如“全典牛奶”模仿“金典牛奶”、“王仔”模仿“旺仔”、“云碧”模仿“雪碧”、“娃恰恰”模仿“娃哈哈”等。另一方面,在于假冒伪劣食品价格相对较低,因而很多农村消费者即使发现“有假”,也懒得去“计较”,无形中也给了这些假冒伪劣食品以可乘之机。
每年“3·15”,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会在各地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小商店、食品摊点等经营主体进行排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这对打击整治假冒伪劣食品无疑具有一定的威慑力。
不过,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不能只等“3·15”。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安排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方式,让假冒伪劣食品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帮助农村消费者学会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切实增强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大胆地向市场监管部门检举揭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让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入市无门。
打击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只要市场监管部门严督查、严处罚,切实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再辅以鼓励消费者检举揭发,就一定能够有效打击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从而打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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