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补偿胜诉案例:平顶山合法液化气征收被认定违章建筑案件
在平顶山市某液化气站投资人郑先生的案例里,结局令人振奋。历经曲折维权之路,郑先生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成功扭转局面。原本被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极有可能失去苦心经营的液化气站。
最终,《限期拆除通知》被撤销的有利结果。
一、案件初始状况
郑先生在平顶山市某区经营个人独资的液化气站,依法取得经营所需审批手续。2018年9月15日,郑先生收到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8年郑先生就曾收到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已缴纳罚款。此次区办公室再次提及占地问题,责令退还土地,这无疑给郑先生的合法经营带来巨大困扰,使其面临液化气站被拆除的危机,合法权益遭受严重威胁。
二、办案经过
京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在实体方面,经严谨分析,发现区办公室认定建筑物为违法建设缺乏法律依据;在程序方面,限期拆除通知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区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内设机构,依法应由区政府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通过详细梳理郑先生提供的过往行政处罚资料,包括2008年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处罚决定及相关缴纳罚款凭证等,同时对此次区办公室作出通知的相关文件和流程进行全面审查,以此作为关键证据,指导郑先生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三、开庭审理结果
复议机关认同律师观点。被申请人提供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仅是2008年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液化气站违法占地行为的行政处罚卷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原违法占地行为已在2008年被行政处罚且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区办公室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法无据。
最终,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平顶山市某区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的决定,成功维护了郑先生的合法权益。
四、律师专业意见与建议
在本案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到法律程序和证据的重要性。当面临类似行政行为时,当事人往往因不熟悉法律规定和程序,权益易受侵害。专业律师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从实体和程序多方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挖掘关键证据。对于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我们建议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京平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拆迁维权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团队,能够精准分析案件,制定有效维权策略,通过合法途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