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校长  时期  日方  裂缝  创新  小品  药厂  作业  京秦高速  窗帘 

商贩用“敌敌畏”腌腊肉火腿防生蛆,被判刑2年4个月

   日期:2025-03-23 22:01:41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0    评论:0    

腌制火腿是一道别具风味、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的食物。然而,从事火腿腌制工作的商贩彭某某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和生蛆,在腌制过程中使用喷壶将稀释后的“敌敌畏”喷洒在腊肉、火腿、猪脚上。彭某某被云南会泽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

腌制火腿

据介绍,彭某某以1500元每吨的加工费在其家中冷库为周某某、彭某成腌制腊肉、火腿、猪脚等猪肉腌制品,腌制完成后准备运往昭通市巧家县出售。在腌制过程中,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和生蛆,彭某某使用喷壶将稀释后的“敌敌畏”喷洒在腊肉、火腿、猪脚上。

2024年6月4日,巧家县公安机关从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中取样7个样本委托鉴定。经鉴定,7个样品中全部检测出含有敌敌畏成分。

2024年11月7日巧家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会泽县公安局侦办。会泽县公安局对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进行了提取、扣押,共计扣押了火腿2309.6公斤、猪脚89.6公斤、五花肉222.6公斤。从依法扣押的猪肉腌制品中取样42个样本委托鉴定,有29个样本检出敌敌畏成分,13个样本低于定量限未检出。经对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进行价格鉴定,价值人民币105762元。

彭某某被云南会泽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

被告人彭某某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被告人彭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会泽法院依法对彭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0000元,退缴违法所得7400元。

敌敌畏属于有机磷杀虫剂,纯品为无色至琥珀色液体,是《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明确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内容由网友发布或转自其他网站,如有侵权及其他问题,请发送邮件至jiyuwang@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打赏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