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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腿阻止高铁关门的女乘客已被行政拘留!律师:危及公共安全,还有可能被限制乘坐高铁

   日期:2025-04-20 12:01:46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0    评论:0    

近日,一名女性乘客伸腿阻止高铁关门发车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关注和讨论。视频画面中一名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站台上和车厢内的工作人员多次试图让她返回车厢,两名工作人员合力阻止,均未能成功。最终,该女子的同伴赶来,挤上了列车。

广铁集团通报,4月18日13时许,途经深圳北站的D2404次(东莞南-厦门)列车停靠在3站台办理旅客乘降,作业完毕车门关闭过程中,1名女性旅客强行用身体阻拦车门试图等待同行人上车,站台工作人员极力制止未果,随后同行人上车,列车关门开出,未造成列车晚点。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4月19日12时,民警在厦门成功查获该女子,其对自己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铁路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国家“双千计划”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根据现有信息,该女乘客在高铁车门关闭时强行用身体阻拦车门的行为涉嫌违法,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女乘客的行为直接干扰高铁正常发车流程,虽未造成列车晚点,但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关于“非法拦截交通工具”的规定,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行为。上述行为还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若车门感应系统失效,可能导致肢体被夹伤甚至引发列车运行事故,此类行为客观上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除行政处罚外,该乘客可能还面临铁路部门的失信惩戒。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可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该乘客还可能被纳入“铁路旅客运输信用信息记录”,180天内限制乘坐高铁。若因阻拦车门导致列车延误、人员受伤或设备损坏,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面临刑事处罚。

陈平凡建议,在公众场合应注意自己的言行,切勿因个人需求危及公共安全。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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