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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医生与女大学生订婚不到一年分手,起诉对方返还5万元彩礼 法院判了

   日期:2025-04-24 22:01:49     来源:红星新闻    浏览:0    评论:0    

男子与一名在校女大学生恋爱订婚,并支付了5万元彩礼,但订婚不到一年两人分手,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彩礼。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北省沽源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布此案判决书,由女方返还男方彩礼4万元。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判决文书显示,男子郑某是一名医生,比女方范某大两岁。范某此前系河北某校在校大学生,两人于2021年9月建立恋爱关系,2023年7月订婚。订婚后,郑某母亲通过微信分两次给范某母亲5万元作为彩礼。但郑某与范某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共同生活,并于2024年5月分手。

分手后,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5万元彩礼。范某辩称,婚约解除系原告郑某单方提出,应减轻或免除返还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母亲转给范某母亲的5万元应认定为彩礼,根据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原告郑某与被告范某既未办理结婚登记也未共同生活,故被告应当将彩礼款返还原告。

关于女方主张5万元被用于两人生活开支的说法。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支出记录显示,支出的时间覆盖范某在校期间,多集中于学校食堂、小吃店、商城等地点。范某在校期间,郑某不可能与其共同进行持续的、相对规律的累计支出,其中内容也无法看出被告是与原告共同进行了花销,此外,支出记录中还存在双方分手以后被告的支出,法院对该支出记录不予采信。

考虑到两人恋爱关系持续时间较长,法院最终判决由女方返还男方4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张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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