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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凤冈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集体资金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贪污、虚报套取、侵占挪用、截留私分、坐收坐支等;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违规出借农村集体资金、私自获取收益;白条入账、无据入账套取集体资金;将农村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以及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村集体未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未主动开展明细账公开等问题。
(二)集体资产方面。 包括但不限于无偿占有或侵占集体资产;集体资产经营中违规出租出借出售;集体资产出租未签订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在村级合并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以及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等问题。
(三)集体资源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承包转让或者非法占有村集体经营的耕地、林地、山塘、水库等集体资源;集体资源承包转让过程中不按规定签订合同,承包转让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或者签订超长期合同等问题。
(四)债务和项目建设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农村集体债务、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以权谋私、贪污侵占、虚假招投标、围标串标等为本人及他人谋利,违规举债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以及监督管理不力,造成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严重流失等问题。
二、提供线索须知
(一)反映的问题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他人。
(二)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对举报人的信息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
(三)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反映渠道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来信来访地址:
凤冈县龙泉街道凤翔路48号县农业农村局四楼办公室。
(三)受理电话:
(四)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凤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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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王君 二审:简兰兰
编辑: 黄渝纱来源:凤冈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