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5 月 8 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关于苟彬拟任武都农合银行副行长的请示》(陇武合银报〔2025〕61 号)获得通过,批复苟彬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表示,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 3 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注销手续。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