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境外机构和个人为攫取利益,对我经济、民生、科技等重要领域实施情报窃密活动,严重危害我国家安全。与此同时,部分境内人员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淡薄,为达到个人目的,违规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境外,相关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5月11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一起案例: 境内某高校学者李某主动联络境外某非政府组织,以内部数据为筹码,意图换取在国外知名期刊发文机会、提升自身学术知名度。国家安全机关及时发现采取措施,消除了风险隐患,有力保障了国家秘密安全。
“各怀鬼胎”的学术合作
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维护数据安全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境外机构或个人窃取涉密敏感数据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